陆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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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佃的个人简介

陆佃(1042年~1102年),字农师,号陶山,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陆游祖父,著有陶山集十四卷,及《埤雅》、《礼象》、《春秋后传》、《i冠子注》等,共二百四十二卷,《宋史本传》并传于世。封吴郡开国公,赠太师,追封楚国公。

简介

陆佃,宋 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 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七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 元v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陆佃行年考

陆佃是北宋后期名臣,但史籍对其家世、生平并无系统记载,而是散见诸书,本文对其家世、生平、学术及著述情况予以考辨,对于了解北宋后期政治、学术和文学均有一定帮助。

陆佃,字农师,号陶山。先世吴郡人,徙山阴鲁墟。祖 陆轸,始以进士起家;父陆,仕止国子博士。

陆游《渭南文集》卷三十五《奉直大夫陆公墓志铭》:“吴郡陆氏……唐末自吴之嘉兴东徙钱塘,吴越王时又徙山阴鲁墟。宋祥符中,赠太傅讳轸,以进士起家,仕至吏部郎中直昭文馆。太傅生国子博士赠太尉讳,太尉生尚书左丞赠太师楚国公讳佃。”佃有《陶山集》十六卷,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辑出。孔凡礼《陆游家世录》(《文史》第三十一辑)曾考证陆氏世系较详,今补其不及或不确者,分疏於下:

佃生於 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少时羸弱苦读,游学四方,而留高邮最久,尝从孙觉游,蚤以说《诗》得名。

参见:一、《宋史· 陆佃传》:“ 陆佃字农师,越州山阴人。居贫苦学,夜无灯,映月光读书,蹑执邮Γ辉肚Ю铩彀瘴写蠓蛑裰荩伦洌炅弧!卑矗璋丈惺樽筘┲裰荩诔缒辏1102)五月,因可推知生年。陆游《家世旧闻》卷上:“楚公少时,病羸瘠,骨立。”

二、陆佃自著《陶山集》卷十五《长乐郡君贺氏墓志铭》:“夫人,苏州吴县居士贺仿之女……嘉v中,余以童子从吕宏学,适连居士之墙。”据知佃幼时在苏州。卷十四《通直郎边公墓志铭》云:“蘅伎,殆五十年,往来吴中,极山水之胜。”边为佃母舅,住苏州,则是佃儿时依外家也。

三、《陶山集》卷十六《孙氏夫人墓志铭》:“嘉v中,卜邻而居,在高邮玉女b丹井少东数十步。”《家世旧闻》卷上:“楚公未第时,游四方,留高邮最久,盖从孙莘老游。”按,孙觉(1028―1090),字莘老,高邮人,《宋史》有传。

四、 陆宰《埤雅序》:“嘉v前,《经义》之未作也,先公独以说《诗》得名。其於鸟兽草木虫鱼,尤所多识。”

治平中,王安石讲学江宁府,佃往受教,以为平日就师十年,不如从安石一日。与安石子(字元泽)、沈凭、龚原(字深之)等游,成“新学”学派。

参见:一、《陶山集》卷十六《沈君墓表》:“凭有文行,吾游之贤者也。治平三年,今大丞相王公守金陵,以绪余成学者,而某也实并t英之游。方是时,初识凭面……其后遂为同年之友。”按,王安石嘉v八年丁母忧,解官归江宁;治平二年服除,屡辞赴阙,其受诏知江宁府,实在治平四年闰三月(见《长编》卷二百九),佃记忆偶误。但王氏受诏前已居江宁,故治平三年当为佃受学之始。又,卷十五《傅府君墓志》云:“高邮傅明孺,讳常,摄扬州助教琼之第二子。嘉v、治平间,与予同砚席,共敝衣服,无憾也。是时明孺尚未冠,予亦年少耳。淮之南,学士大夫宗安定先生之学,予独疑焉,及得荆公《淮南杂说》与其《洪范传》,心独谓然,于是愿扫临川先生之门。后余见公,亦骤见称奖,语器言道,朝虚而往,暮实而归,觉平日就师十年,不如从公之一日也。既归,明孺惊曰:u2018自今事兄矣,岂曰友之云乎?u2019然予亦不自让也,憩其馆累月,食客以予故,日尝数十人,助教礼数益隆,无倦容厌色。”据此知佃处馆于扬州傅氏。苏颂《国子博士陆君墓志铭》言陆曾知扬州天长县,又云:“余昔尝使淮南,表君之治效为一道令宰之最。”检邹浩《道乡集》卷三十九《故观文殿大学士苏公行状》,苏颂为淮南转运使在治平四年,必此时陆在天长县任也。推计 陆佃馆扬州日,正是其父任职时。

二、《陶山集》卷一《依韵和李知刚、黄安见示》诗,乃回忆就学时情景:“蒋山鳞鬣苍嵯峨,参伐可扪斗可摩。建康开府占形胜,千樯万舳来江。忆昨司空驻千骑,与人倾盖肠无他。有时偃蹇枕书卧,忽地起走仍吟哦。诸生横经饱余论,宛若茂草生陵阿。发挥形声解奇字,岂但晚学池中鹅。余初闻风裹粮走,愿就秦扁医沈屙。登堂一见便称许,暴之秋阳濯江沱。夜深归来学舍冷,鼓吹有蛙更闻鼍。曾参捉襟肘屡见,回也箪食倾瓢蠡。”卷十三《祭王元泽待制墓文》:“念昔此邦,初与公值,曷敢定交,公我所畏,倾盖相从,期以百岁。今我来思,如复更世,岂无友人,先我而逝,怀旧感今,掷笔掩袂。犹想当年,拍手论议,白下长干,倒屣曳履,遗舟夜壑,求马唐肆。顾瞻空山,潸焉出涕。”按,元泽名,王安石子。

三、《宋史·龚原传》:“字深之,处州遂昌人,少与 陆佃同师王安石。”按,王安石讲学江宁府,受学者甚众,实“新学”学派形成之渐。(参考刘成国《王安石江宁讲学考述》,《 中华文史论丛》第73辑,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

逮安石相神宗变法,佃於熙宁三年(1070)入京应举,取省元,殿试发策,佃以经义条对,擢甲科,授蔡州观察推官。

参见:一、《宋史》本传:“熙宁三年,应举入京。适王安石当国,首问新政。佃曰:u2018法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还为扰民,如青苗是也。u2019安石惊曰:u2018何为乃尔?吾与吕惠卿议之,又访外议。u2019佃曰:u2018公乐闻善,古所未有,然外间颇以为拒谏。u2019安石笑曰:u2018吾岂拒谏者?但邪说营营,顾无足听。u2019佃曰:u2018是乃所以致人言也。u2019明日,安石召谓之曰:u2018惠卿云,私家取债,亦须一鸡半豚。已遣李承之使淮南质究矣。u2019既而承之还,诡言於民无不便,佃说不行。”按,今存《陶山集》十六卷文字,於王安石一再推为“真儒”,拟之孔圣(如卷二《依韵和李元中兼寄伯时二首》之二:“平生共学王丞相,更觉荀扬未尽醇。”卷三《易守建业毅夫有诗赠别次韵五首》之一:“北山楷木今成列,独傍师门想见丘。”卷八《海州谢上表》:“偶受知于神考,尝承学于真儒。”卷十三《祭丞相荆公文》:“呜呼哀哉,德丧元老,道亡真儒……回也昔何敢死,赐也今将安仰?”)盖终生服膺并发扬“新学”者;但於青苗、免役、方田、市易诸“新法”,则全无涉及,可见理财之法,非佃所长,亦志不在此也。

二、本传又云:“礼部奏名为举首。方廷试赋,遽发策题,士皆愕然,佃从容条对,擢甲科。授蔡州推官。”《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之一二:“熙宁三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承旨王权知贡举,御史中丞吕公著、知制诰苏颂、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孙觉并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 陆佃以下三百人。”苏颂《国子博士陆君墓志铭》亦云:“余昔尝使淮南,表君之治效为一道令宰之最。又尝主礼部贡举,奏君之仲子佃为第一。”据此,佃为省元。

三、陈襄《古灵集》卷七《乞升 陆佃优等倡名札子》:“臣窃思陛下特以声律取人为患,故於庭试代以策问,是欲斥去虚文,以求博硕之士。似此一号,专以经义条对,学有本末,虽文采若不甚优,观其致精深固,已出於群隽。伏望陛下取其根本之学,不求词藻之工,临轩唱名,特赐省览。如实有可采,愿以优等置之。”按,《长编》卷二百十,熙宁三年夏四月,“丁卯,以新及第进士叶祖洽为大理评事,上官均、 陆佃为两使职官,张中、程尧佐为初等职官,第六人以下为判司主簿或尉。”《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十七注:“苏轼编排上官均第一,祖洽二,佃第五。程尧佐奏名第三,以 陆佃知新法故,易第二,为第五焉。”据此则佃唱名第二。

四、《陶山集》卷九《御试策》,即殿试所对。卷十三有《及第谢启》、《及第谢二府启》。

朝廷欲以经术造士,初置五路学官,选为郓州教授。及太学立三舍法,旋补国子监直讲,其《诗讲义》遂盛传於时,又助王安石作《诗义》,从学者愈众。

参见:一、《宋史》本传:“初置五路学,选为郓州教授。”按,《宋史》神宗纪熙宁四年(1071)二月,“以经义、论策试进士,置京东西、陕西、河东、河北路学官,使之教导”,此即所谓“五路学官”也。《长编》卷二百二十一,熙宁四年三月庚寅,“又诏中书,五路举人最多处,惟河南府、青州已举学官,余州皆选置教授,以蔡州观察推官 陆佃等为之。”注:“选 陆佃等在辛卯,今并书。”

二、《 宋会要辑稿》崇儒一之三一,记熙宁四年十月改造太学事,小字注:“初,苏颂子嘉在太学,颜复尝策问王莽复周变法事,嘉极论为非,在优等。苏液密写以示曾布,曰:u2018此辈唱和,非毁时政。u2019布大怒,责张琥曰:u2018君为谏官判监,岂容学官与生徒非毁时政,而不弹劾?u2019遂以告安石。安石大怒,遂逐诸学官,以李定、常秩判监,选用学官,非执政所喜者不与。 陆佃、黎宗孟、叶涛、曾肇、沈季良与选。季良,安石妹婿;涛,其侄婿;佃,门人;肇,布弟也。佃等夜在安石斋受口义,旦至学讲之,无一语出己。其设三舍,皆欲引用其党耳。”

三、《宋史》本传:“召补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己,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安石子用事,好进者坌集其门,至崇以师礼,佃待之如常。”按,《能改斋漫录》卷八:“王荆公父子俱侍经筵,陆农师以诗贺云:u2018润色圣猷双孔子,燮调元化两周公。u2019议者为太过。”检《长编》卷二百二十六,熙宁四年八月己卯,“前旌德县尉王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侍经筵始此。观“双孔子”、“两周公”之语,岂是“待之如常”者?《陶山集》卷十三有《祭王元泽待制墓文》,推崇备至,引为知己。谓安石“专付之经术”,则就佃之所长,亦合其所志也。本传行文,似佃於师门有间然,乃新党败后,为佃开脱之意。盖佃之后人,在南宋登朝者犹众,当时国史之传,必取如此笔调,而为《宋史》采入也。

四、 陆宰《埤雅序》:“熙宁后,始以经术革词赋,先公《诗讲义》遂盛传於时,学校争相笔受,如恐不及。”《长编》卷二百二十九,熙宁五年正月戊戌,“上曰:u2018经术今人人乖异,何以一道德?卿有所著,可以班行,令学者定於一。u2019安石曰:u2018《诗》已令 陆佃、沈季长作义。u2019上曰:u2018恐不能发明。u2019安石曰:u2018臣每与商量。u2019季长钱塘人,安石妹僖病!卑矗妒濉芳赐醢彩鞒中薅ā度乱濉分弧S郑冻け唷肪矶偃撸跄迥臧嗽挛煨缣跻窒!兑笆贰吩疲骸拔跄哪甏海9本僦ǎ柰馍帷⒛谏帷⑸仙嵘呵锒裕赏馍嵫∩谏幔赡谏嵫∩仙幔仙嶂日咧背怨伲晕煸何А>芍平恐庥忻骶骶撸ㄈ魑室迨溃φ呓阅艹淦淇疲拇视锌晒壅摺0彩劝帐常郎枰豢疲街骶浚家槿送ǘ蟮ㄒ痪眩馐故咳嗽枚拙停执有驴埔病N迥甏海屑嘀苯舱呤酝馍嵘辛泛喔φ撸么与学,安石亦爱之,意谓必在优等。既而榜出,亨甫乃在下列。安石父子大怒,诘责琥、定等。退而检取亨甫卷对义,但及九道,急令考官自首,亨甫更被黜落。安石遂命经义减半,别补外舍生。定希旨,请不弥封,事虽不从,而诸学官公然直取其门下生,无复嫌疑。四方寒士未能习熟新传,而用旧疏义,一切摈黜。自此士人不复安业,日以趋走权门,交结学官为事。叶适者,处之巨豪,前此斥於廷试,素以交结 陆佃,为之引誉,琥、定遂推第一,欲诱动士心,贪利慕己。於是列奏适之文章行义卓绝,遂赐进士及第、郓州教授,又留为直讲。而亨甫是秋发解,遂居第一。既限一经,又试义减用五道,以此诱轻薄急进者,遂致百家子史之言,一不经目,更不复阅习,惟以新传,模仿敷衍其语耳。是岁国子监荐一百五十人,诸家门生占百三十人,开封荐二百六十人,诸家门生占二百余人。诸直讲扬言曰:自此罢科举,但用太学春秋两试所占上等,如叶适直除以官。於是士心皇惧,惟恐不得出诸学官之门也。”

五、 陈师道《后山谈丛》卷一:“王荆公改科举,暮年乃觉其失,曰u2018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也。u2019盖举子专诵王氏章句,而不解义,正如学究诵注疏尔。教坊杂戏亦曰:u2018学《诗》於 陆农师,学《易》於龚深之。u2019盖讥士之寡闻也。”

佃在太学弟子颇众,如《陶山集》卷十四《黄君墓志铭》所记黄特、黄持,《诸暨黄君墓志铭》所记朱戬、韩羽、黄彦,《李司理墓志》所记李知刚(后为佃女婿)及其兄知柔,卷十五《石子倩墓志铭》所记石景舒、景愈、景完、景洙,卷十六《蒋氏夫人墓志铭》所记陈廓、陈度等,诸墓志多因弟子之请,为其亲作。

历三年,改审官东院主簿。及安石罢政,佃亦丁忧归。

参见:《陶山集》卷七《邓州谢上表》有“三年太学,官冷如冰”,卷十三《除中书舍人谢二府启》有“太学三年”之语,知佃为国子监直讲止三年。《苏魏公集》卷五十九《国子博士陆君墓志铭》:“以熙宁九年(1076)五月癸酉卒于濠梁之官舍。”志称佃为审官东院主簿,此后佃当归乡守制,而王安石已退居江宁府。至元丰元年(1078)佃服阙归朝,已为光禄寺丞,计其改审官东院主簿,约在熙宁七年左右。

佃居家守制时,亦有乡人来从学,见《陶山集》卷十五《王氏夫人墓志铭》等。

服阙,省安石於江宁府,神宗命以光禄寺丞在资善堂修定《说文》,又为详定郊庙礼文官。自此专精礼学,议礼多为朝廷所采,而牵於字学,务求礼义,亦有讥为穿凿者。

参见:一、《长编》卷二百八十九,元丰元年(1078)五月,“庚寅,光禄寺丞 陆佃修定《说文》”。注:“三月六日差王子韶,五年六月九日书成。”按,此时佃守制未毕,神宗重用之意可见。《陶山集》卷十三《江府祭蒋山神祝文》:“某在元丰之初,以光禄寺丞、资善堂修定《说文》赴阙,欲自京口轻骑省王丞相於金陵。”《宋史·职官志二》:“资善堂,自仁宗为皇子时,为肄业之所,每皇子出就外傅,选官兼领。”

二、《长编》卷二百八十七,元丰元年春正月,“戊午,判太常寺枢密直学士陈襄、崇政殿说书同修起居注太子中允集贤校理黄履、太常博士集贤校理李清臣、秘书丞集贤校理王存,详定郊庙奉祀礼文。太常寺主簿秘书丞杨完、御史台主簿著作佐郎何洵直、国子监直讲密县令孙谔,充检讨官。先是,手诏讲求郊庙奉祀礼文讹舛,宜令太常寺置局,仍差定礼官数员,及许辟除官属,讨论s代沿革,以考得失,故命襄等。”注:“五年四月十一日成书。”卷二百九十六,元丰二年春正月丙子,“光禄寺丞详定《说文》 陆佃兼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按,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成立於元丰元年,而 陆佃兼其职在二年正月。但《宋会要辑稿》礼二八之五四云:“自元丰元年详定郊庙奉祀礼文,命陈襄、王存、李清臣、张b、黄履、 陆佃、何洵直、杨完等讨论。”同书礼三之二,绍圣元年五月十四日右正言张商英重议合祭天地,送礼部、太常讨论,盛陶等奏:“今略举元丰以来及元v臣僚论议本末。元丰元年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奏……”其中引及 陆佃议论,恐佃在元年已曾参与。《宋史》本传亦云:“同王子韶修定《说文》。入见,神宗问大裘袭衮,佃考礼以对。神宗悦,用为详定郊庙礼文官。时同列皆侍从,佃独以光禄丞居其间。每有所议,神宗辄曰:u2018自王、郑以来,言礼未有如佃者。u2019”《长编》元丰、元v诸卷及《宋史·礼志》、《舆服志》等,屡见佃议礼,《陶山集》卷五、卷六亦皆议礼之文。

三、《宋史》本传:“佃著书二百四十二卷,於礼家名数之说尤精,如《埤雅》、《礼象》、《春秋后传》皆传於世。”《家世旧闻》卷上亦云:“楚公精於礼学,每摅经以破后世之妄。”但《朱子语类》卷八十四则云:“本朝陆农师之徒,大抵说礼都要先求其义。岂知古人所以讲明其义者,盖缘其仪皆在,其具并存,耳闻目见,无非是礼,所谓三千三百者,较然可知,故於此论说其义,皆有据依。若是如今古礼散失,百无一二存者,如何悬空於上面说义?是说得甚麽义?”卷八十九:“陆氏《礼象》图中多有杜撰处。”《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五十四 陆佃《陶山集》提要:“佃所著有《礼象》诸书,当时以知礼名,集中若《元丰大裘议》诸篇,大抵宗王而黜郑,理有可通,不妨各伸其说。惟其中自出新意,穿凿附会者,……则又附和《字说》而为之,尤无足深诘矣。”卷二十二陈祥道《礼书》提要:“盖祥道与 陆佃皆王安石客,安石说经既创造新义,务异先儒,故祥道与 陆佃亦皆排斥旧说。佃《礼象》今不传,惟神宗时详定郊庙礼文诸议,今亍短丈郊分校蟮侄嗌鸾猓胂榈啦抵B酝8且皇狈缙鳎抻股钰怠!

元丰二年(1079)加集贤校理,旋擢太子中允、崇正殿说书,进讲《周官》,神宗称善,又命同修《国史》兼《起居注》。

参见:一、《长编》卷二百九十八,元丰二年六月癸丑,“光禄寺丞 陆佃为集贤校理”。《陶山集卷四有《辞免集贤校理状》,原注:“元丰二年初,有御批付中书:u2018 陆佃资性明敏,学术赡博,可除集贤校理。u2019”

二、《长编》卷二百九十九,元丰二年八月丁巳,“光禄寺丞集贤校理 陆佃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宋史》本传:“加集贤校理、崇政殿说书,进讲《周官》,神宗称善,始命先一夕进槁。同修《起居注》。”按,佃加集贤校理、崇政殿说书在元丰二年,修《起居注》未详始何时,《长编》於卷三百十二,元丰四年四月壬申条始称佃为“同修《起居注》”,《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六之一六载元丰四年十月五日,“同修《国史》兼《起居注》 陆佃罚铜八斤”。佃於五年四月除中书舍人,《陶山集》卷十三有《除中书舍人谢二府启》云:“比从乡国,再望阙廷。岂云一对于清光,遂尔屡叨于殊奖。始求字训,旋预礼文。备儒馆之校雠,陪书筵之劝讲。更从右史,进直西垣。”此“右史”即谓同修《起居注》也。

五年(1082)更新官制,遂与 曾巩同试中书舍人,越月,兼侍讲,试给事中。

参见:一、《宋史·本传》:“元丰定官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一五,元丰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朝散郎史馆修撰判太常寺曾巩、朝散郎集贤院校理同修起居注赵彦若、通直郎集贤院校理同修起居注 陆佃,并试中书舍人,自是始正官名。”《陶山集》卷七有《谢中书舍人表》,题下原注:“元丰五年四月,时官制初行,佃与曾巩同命。方具奏辞免,奉圣旨并不许辞,佃与巩皆就职。”按,中书舍人掌制,佃自此担任朝廷要职,《陶山集》卷十皆为中书舍人日所草制命。

二、《长编》卷三百二十六,元丰五年五月癸未,“通直郎中书舍人 陆佃兼侍讲”。曾巩《元丰类稿》卷二十一有《 陆佃兼侍讲、蔡卞兼崇政殿说书制》。

三、《陶山集》卷七《辞免给事中表》,题下原注:“元丰五年五月。”又有《谢给事中表》、《谢赐对衣金带表》。按,给事中职在审理官员任命得当与否,《长编》所载,有卷三百二十九,元丰五年九月壬辰驳回宋彭年太常寺丞之任命;《长编》卷三百三十一,元丰五年十一月庚辰驳吴审礼迁朝奉大夫;卷三百三十二,元丰六年正月乙巳驳贾种民拟吏部员外郎;卷三百三十五,元丰六年六月戊午驳邓绾试礼部侍郎等,朝廷皆听从之。

重修《说文》成,进对,神宗纵言至於物性,佃敷奏称旨,遂受命著《物性门类》,后成《埤雅》一书。然书未成,而神宗上宾矣。

参见:一、《长编》卷三百二十七,元丰五年六月己未,“给事中 陆佃、礼部员外郎王子韶上重修《说文》,各赐银绢百。”《陶山集》卷四有《辞免资善堂修定〈说文〉成书赐银绢状》,卷七有《谢资善堂修定〈说文〉书成赐银绢表》。

二、 陆宰《埤雅序》:“元丰间,预修《说文》,因进书获对。神宗纵言至於物性,先公敷奏称旨,德音称善,且恨古未有著为书者。先公又奏:u2018臣尝试为之,未成,未敢进也。u2019天意欣然,便欲见之,因进《说鱼》、《说木》二篇。自是益加笔削,号《物性门类》。编纂将终,而永裕上宾矣。先公旋亦补外,所至以平易临民,故其事简政清,因得专意论撰。既注《尔雅》,乃赓此书。号《埤雅》,言为《尔雅》之辅也。”

三、《 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十 陆佃《埤雅》提要:“《埤雅》二十卷,宋 陆佃撰……其子宰作此书《序》,又称其有《诗讲义》、《尔雅注》。今诸书并佚,其《尔雅新义》仅散见《永乐大典》中,文句讹缺,亦不能排纂成帙。传於世者,惟此书而已……其说诸物,大抵略於形状而详於名义,寻究偏旁,比附形声,务求其得名之所以然,又推而通贯诸经,曲证旁稽,假物理以明其义。中多引王安石《字说》……然其诠释诸经,颇据古义,其所援引多今所未见之书,其推阐名理亦往往精凿,谓之驳杂则可,要不能不谓之博奥也。”按,《尔雅新义》二十卷,今有清嘉庆十三年陆氏三间草堂刻本、粤雅堂丛书本。《陶山集》卷十一有《尔雅新义序》。

哲宗立,差同知元丰八年(1084)贡举。司马光秉政,佃不以为然,尝与争议。太皇太后以其年少,罢侍讲,迁吏部侍郎。

参见:一、《 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之一二,元丰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以兵部侍郎许将、给事中 陆佃、秘书少监孙觉并权知贡举,准诏放合格奏名进士焦蹈已下四百八十五人。先差尚书户部侍郎李定权知贡举,给事中兼侍讲蔡卞、起居舍人朱服权同知贡举,以贡举院火,至是再差也”。时神宗已崩。《陶山集》卷四《乞添川浙福建江南等路进士解名札子》:“臣备员同知贡举。”题下原注:“元丰八年。”卷九《省试策问》,原注:“元丰八年。”即同知贡举时拟。

二、《家世旧闻》卷上:“司马温公初秉政,一日谓从官曰:u2018比年法令滋彰太甚,如三省法,乃至数百策。又多繁词,不切於用。如其间一条云:诸称省者,谓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岂不可笑邪?u2019时诸人多与修书者,皆唯唯。楚公独起,对曰:u2018三省法所以多,缘并格式在其间。又所谓三百册,乃进本大者,而进表及元降旨挥、目录之类,自占却不少,若作中字,则不过五六十册。比旧日中书条例,所减乃过半,非滋彰也。至如诸称省谓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者,盖为内侍省亦称省,若不明立此条,虑后世阉寺盛,或敢妄自张大故也。u2019”按,《长编》卷三百三十九,元丰六年九月丙寅,“手诏门下、中书外省:见修尚书省六曹条贯,至今多日,未有涯绪。盖议论官多,人出一意,若不分曹编修,徒占日月,必无成书之期。宜以六曹繁简相参,傲讲懿钕甓ā⒓煜旯俑饕辉保烁魅卧穑⒂型删汀R韵甓ü俸已濉 陆佃领吏兵部,蔡京、蔡卞领户礼部,赵彦若、王震领刑工部。”据知佃曾参与修定法令,故与力争。司马光元丰八年五月为门下侍郎,“初秉政”当指此时。《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八:“陆农师却有当来对问,其间云:u2018……当时史官因论温公改诗赋不是,某云:司马光那得一件是!u2019”此必佃有如此文字,而朱熹尝见之。

三、《长编》卷三百六十,元丰八年十月癸未,“龙图阁待制赵彦若兼侍读,秘书监傅尧俞兼侍讲。先是,侍御史刘挚言:u2018……伏见兼侍讲给事中 陆佃、蔡卞,皆新进少年,越次暴起。论德业则未试,语公望则素轻。使在此官,众谓非宜。伏请罢其兼职,以允公议。仍欲望圣慈於内外两制以上官内,别选通经术、有行义、忠信孝悌、淳茂老成之人,以充其任……u2019於是佃、卞皆罢,而彦若、尧俞有是命。”注:“ 陆佃、蔡卞罢经筵,《实录》并不书,《政目》:十八日垂帘,谕讲筵将开,宜得老成端士,赵彦若、傅尧俞二人如何? 陆佃、蔡卞年少,代之。”由注文可知,佃罢侍讲由太皇太后高氏决定,时高氏垂帘听政,佃四十四岁。

四、《长编》卷三百六十二,元丰八年十二月甲戌,“礼部侍郎李常、给事中 陆佃并为吏部侍郎”。

元v元年(1086)为《神宗皇帝实录》修撰官,充天章阁待制。王安石卒,率诸生哭而祭之。徙礼部侍郎。

参见:一、《长编》卷三百六十五,元v元年二月乙丑,“命宰臣蔡确提举修《神宗皇帝实录》,以翰林学士兼侍讲邓温伯、吏部侍郎 陆佃并为修撰官,左司郎中兼著作郎林希、右司郎中兼著作郎曾肇并为检讨官。”《陶山集》卷十一有《神宗皇帝实录论》,为修撰官时作。《长编》卷三百七十五,元v元年四月乙巳,诏“吏部侍郎 陆佃充天章阁待制”。《陶山集》卷七有《谢加天章阁待制表》。

二、《长编》卷三百八十二,七月戊辰,“吏部侍郎 陆佃为礼部侍郎”。《苏轼文集》卷三十九有《 陆佃礼部侍郎充修实录院修撰官制》。

三、《宋史》本传:“安石卒,佃率诸生供佛,哭而祭之,识者嘉其无向背。迁吏部侍郎,以修撰《神宗实录》,徙礼部。”按,佃迁吏部侍郎在元丰八年十二月,王安石元v元年四月卒,而佃二月已为《实录》修撰官,七月徙礼部侍郎,《长编》所载时日甚明,本传事颠倒错乱。《陶山集》卷三《丞相荆公挽歌词》:“遥瞻旧馆知难报,绛帐横经二十秋。”自治平三年(1066)从学金陵,至此盖二十年也。卷十三有《祭丞相荆公文》。

时熙丰新党被逐殆尽, 司马光提举《实录》, 范祖禹、 黄庭坚为检讨官,佃数与争辨,维护王安石声誉。庭坚曰:“如侍郎言,是佞史也。”佃答曰:“如鲁直意,即是谤书。”然佃犹俯仰数年未去,故旧党视为苟容偷合,而新党亦恨其风节无取。

参见:一、《宋史》本传:“数与史官范祖禹、黄庭坚争辨,大要多是安石,为之隐晦。庭坚曰:u2018如公言,盖佞史也。u2019佃曰:u2018尽用君意,岂非谤书乎!u2019”按,《长编》卷三百六十八,元v元年闰二月丙申,“命宰臣司马光提举编修《神宗皇帝实录》,著作佐郎范祖禹为实录院检讨官”,其时蔡确已被逐;卷三百八十九,元v元年十月丙戌,“校书郎黄庭坚充实录院检讨官”。卷二百七十八,熙宁九年十月丙午条注:“ 陆佃集有《实录院乞降出吕惠卿元缴进王安石私书札子》云:臣等勘会昨来御史弹奏吕惠卿章疏内,称惠卿缴奏故相王安石私书,有u2018毋使上知u2019、u2018毋使齐年知u2019之语,u2018齐年u2019谓参知政事冯京,且称安石由是罢政。大臣出处之由,史当具载,欲乞圣慈特赐指挥,降出惠卿元缴安石私书,付实录院照用,所贵笔削详实。贴黄:台谏自来许风闻言事,所以未敢便行依据。佃集又自注札子下云:黄庭坚欲以御史所言入史,佃固论其不可。庭坚恚曰:u2018如侍郎言,是佞史也。u2019佃答曰:u2018如鲁直意,即是谤书。u2019连数日议不决,遂上此奏。后降出安石书,果无此语,止是祝惠卿言练亨甫可用,故惠卿奏之。庭坚乃止。”此所载佃札子,不见四库辑本《陶山集》,然李焘必亲见之。所言御史弹奏吕惠卿章疏,乃元v元年五月十九日右司谏苏辙《乞诛窜吕惠卿状》,见《栾城集》卷三十八,及《长编》卷三百七十八引录。宋制,台谏可“风闻言事”,但史官须追求实证,《宋史》谓之“隐晦”,非是。

二、《陶山集》中唱和、吊唁之作,如卷一《依韵和曾子开舍人从驾孟飨景灵宫四首》、卷二《依韵和呈刘贡父舍人三首》、《用前韵呈苏子容尚书》、卷三《韩康公挽歌词三首》(韩绛卒於元v三年)、《吕申公挽歌词》(吕公著卒於元v四年)、《吕尚书挽歌词》(吕公孺卒於元v五年)等,皆元v在京时所作。然《长编》元v诸卷中,佃作为亦不多见。卷四百四十三,元v五年六月己酉条引中书舍人郑雍言:“佃附会穿凿,苟容偷合。”《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十四录绍圣二年二月责佃诏:“俯仰顺从,j阿砟GFt奸之意,苟幸一身之安……进退之间,风节无取。”

元v五年(1090)权礼部尚书,中书舍人郑雍封还词头,佃遂乞外,乃改龙图阁待制出知颍州。

参见:一、《长编》卷四百四十三,元v五年六月辛丑,“礼部侍郎 陆佃权礼部尚书”。同卷,“己酉,中书舍人郑雍言,新除礼部侍郎 陆佃权礼部尚书。按佃附会穿凿,苟容偷合。其始进,已为清议不容。伏望更择贤才,处之{位。诏佃候《实录》书成日,别取旨。佃乞补外,乃以佃为龙图阁待制知颍州。”注:“佃出知颍州在二十八日,今并书。苏辙言:舍人二人相次封还佃命。此但著郑雍,不知更一人为何,当考。”

二、《陶山集》卷四有《乞颍州第一札子》、《第二札子》、《第三札子》。卷七《颍州谢上表》:“伏奉告命,授臣龙图阁待制知颍州,已于八月二十四日到任讫。”

翌年《实录》成,加龙图阁直学士,又为中书舍人韩川、给事中朱光庭、范祖禹所论,改迁一官,以朝奉大夫徙知邓州。

参见:《长编》卷四百五十六,元v六年(1091)三月癸酉,诏“龙图阁待制知颍州 陆佃为龙图阁直学士”,“以《神宗皇帝实录》书成,赏功也”。丁丑,“中书舍人韩川言,新除 陆佃龙图阁直学士。按佃为人污下,无以慰天下之望。诏命词行下。先是,佃及黄庭坚除命下中书,川并封还。”

乙酉,“给事中朱光庭言,《神宗皇帝实录》书成,修撰官 陆佃除龙图阁直学士。按祖宗事例,当进官,未当加职。诏依前行下。”卷四百五十七,三月癸巳,“给事中范祖禹言, 陆佃以《实录》书成,恩除龙图阁直学士。按故事无例,命下恐致烦言。诏佃迁一官。”

参见:一、《陶山集》卷七《邓州谢上表》:“伏奉敕命,授臣依前朝奉大夫,充龙图阁待制,就差知邓州军州事,充京西南路安抚使。”又,《谢赐元v七年历日表》,原注:“邓州。”赐历日当在六年。

二、陆游《渭南文集》卷三十一《跋坡谷帖》:“先大父左辖,元v中自小宗伯自请守颍,逾年移南阳,而苏公自北扉得颍,与大父为代。此当时往来书也。”按,佃与苏轼往还书,两家集俱不载。据孔凡礼《苏轼年谱》,轼以六年闰八月二十二日到知颍州任,佃代去在此时。《t书考索》卷二十三有佃元v六年所作《礼象序》,盖《礼象》成於是年。

佃在颍,尝为欧阳修建祠,与签判赵令游宴作诗;至邓,又多与提点京西南路刑狱孔平仲唱和。逾半年,乞知明州,诏移知江宁府。甫至,祭王安石墓。未几,丁内艰。

参见:一、《宋史》本传:“佃以欧阳修守颍有遗爱,为建祠宇。”《陶山集》卷二《呈幕府诸公》:“十年骑马困京尘,乞得州来颍水滨。苔藓满庭无字押,莲花全幕是诗人。”原注:“签判、节推皆善诗,尝以新集见借。”又《宴西湖用前韵呈诸公》,诗中描写春光,当已在元v六年。签判乃赵令,见《苏轼年谱》。同卷《呈周承议兼简通判签判二首》、《依韵和赵令三首》、《依韵和赵令》等,皆颍州作。

二、《陶山集》卷三《依韵和毅夫即事五首》,第四首云“庐舍昔希三肯顾”,第五首云“q来穰下作穰侯”,知在邓州作。“毅夫”乃孔平仲字,《长编》记其元v八年在提点京西南路刑狱任(卷四百八十三),则始任时可与佃相值。集中与孔平仲相关诸诗,卷一《依韵和毅夫新栽梅花》、《再用前韵呈毅夫》、卷三《依韵和毅夫百花洲新桥》、《答毅夫遗橘株之什三首》、《和毅夫倒用无字韵春诗四首》、《和毅夫病目三首》、《依韵和毅夫儿病》、《易守建业毅夫有诗赠别次韵五首》等,皆邓州作。

三、《陶山集》卷四《乞明州札子》:“昨知颍州,伏蒙圣恩就移今任。”此“今任”当指邓州。又云:“黾勉从事,迨今已逾半年。”佃以六年闰八月受代离颍,至邓逾半年,则已在七年(1092)。

四、《宋史》本传:“徙知邓州。未几,知江宁府。甫至,祭安石墓。”《陶山集》卷四有《赴江宁府过阙乞朝见状》、《赴江宁府乞给假迎侍状》,卷七有《江府谢上表》、《谢赐元v八年历日表》,原注:“江府。”知佃於七年已至江宁府任上。卷十三《江府到任祭丞相荆公墓文》:“维元v七年岁次壬申,某月朔某日某甲子,门生朝奉大夫、充龙图阁待制、知江军府事、充江南东路兵马钤辖陆某,谨致祭于故司空、观文殿大学士、赠太傅、荆国王公先生之墓。”又有《祭王元泽待制墓文》。

五、卷十四《李司理墓志》:“见予穰下……居久之,予自南阳趣阙下,沿汴绝淮,访吴市之异书,探稽山之胜穴,切磋琢磨,相将以道。”知佃赴江宁府任之前,曾经苏州归山阴。集卷十五《仁尴靥馐夏怪久罚骸霸v六年八月辛卯以疾卒,明年十有一月壬辰葬。”吴氏乃佃祖母,若佃候其葬事毕赴任,则到任已近岁末。

六、卷十六《边氏夫人行状》:“国子博士赠正议大夫讳之妻……元v八年二月八日卒。”佃母卒於八年二月,此后佃必归乡守制。《家世旧闻》卷上:“楚公仕宦四十年,意无屋庐。元v中,以忧归,寓妙明僧舍而已。”

哲宗亲政,改元绍圣,新党诸臣重会於朝,佃独以修《神宗实录》诋诬,落职知泰州,又知海州。元符二年(1099)复集贤殿修撰,知蔡州。

参见:一、《宋史》本传:“绍圣初,治《实录》罪,坐落职知泰州,改海州。朝论灼其情,复集贤殿修撰,移至蔡。”按,绍圣元年(1094)新党再起执政,论元v史官修《神宗实录》多所诋诬,故诏旧修《实录》史官范祖禹、赵彦若、黄庭坚等皆赴开封府界居住,“应国史院取会文字”,事在绍圣元年六月丁亥,见《长编拾补》卷十。据黄?《山谷年谱》卷二十六,黄庭坚赴陈留居住,应史院对问,在十一、二月。《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八:“先生问?,有山谷陈留对问否?曰无之。曰,闻当时秦少游最争得峻,惜乎亦不见之。陆农师却有当来对问,其间云,尝与山谷争入王介甫u2018无使上知u2019之语,又云,当时史官因论温公改诗赋不是,某云:u2018司马光那得一件是。u2019皆是自叙与诸公争辨之语。”检《宋史·秦观传》:“绍圣初,坐党籍,出通判杭州,以御史刘拯论其增损《实录》,贬监处州酒税。”佃在乡守制,无由赴对问,当是缴上文字自辩。陆游《家世旧闻》卷上云:“楚公绍圣中,坐元v中修史,夺职守泰州。方在史院时,与诸公不合者实多,至或劝公自辩。公笑不答。”似未尝自辩,但朱熹则应亲见其自辩文字也。

二、《山谷年谱》卷二十六又云:“按《国史》,绍圣二年(1095)春正月,黄履言,朝廷以赵彦若等修纂先帝《实录》,厚加诬毁,皆已窜逐,惟监修官吕大防独得幸免,今讯治大防,亲有撰述,笔迹甚明,若不例谪,何以示公?翟思言,吕大防始以典领史特迁两官,合行追夺。刘拯言,范祖禹、赵彦若、黄庭坚擅敢增损,诬毁先帝,为臣不忠,罪不可赦。诏:吕大防特追夺两官,赵彦若、范祖禹、 陆佃、曾肇、林希并追夺一官,除林希在职日浅外,曾肇与小郡, 陆佃候服阕,与小郡。”

三、《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十四:“(绍圣二年)二月,三省具 陆佃元修《苏利涉等传》进呈。乃诏曰: 陆佃乡田诸生,致身禁从,擢御史事,多s岁时,俯仰顺从,j阿睃a。曲Ft奸之意,苟幸一身之安。尔谓有所建明,固未尝争论而去;谓尔同为讥讪,则於今具稿不存。进退之间,风节无取。虽言章沓至,众弗与容,然罪疑惟轻,古有成训。姑褫延阁,用厌师言,勉自省循,以称矜贷。可落龙E阁待制,依前左朝请郎。”按,《长编》卷三百二十七元丰五年六月甲寅条注文,卷三百三十元丰五年十月丙辰条注文,皆谓绍圣二年二月四日 陆佃坐《神宗实录》中《苏利涉传》被责,可互证。又,此所引制书,亦见《宋大诏令集》卷二百七,作《 陆佃落职知河阳制》,注:“绍圣二年二月庚午。”然佃未果知河阳。《能改斋漫录》卷十四谓此制乃林希所草。佃元v六年以《实录》成迁一官,为朝奉大夫,此谓左朝请郎,则因《实录》而迁之官已削去。

四、《陶山集》卷七《谢落龙图阁待制表》,原注:“绍圣二年二月初,有旨降一官。言者不已,遂落职。复有旨还所降一官,仍与小郡。”表云:“今月某日,准越州公文,准都进奏院递到诰一道,授臣朝请郎,落龙图阁待制者。”知此时佃犹在乡。卷十四《傅府君墓志铭》:“绍圣二年夏,予被命守海陵。”海陵即泰州也。卷十三《海州到任谢二府启》:“谪守海陵,逮麦禾之再熟;恩移朐阜,亦饱暖之一麾。”据此,佃在泰州两年,其知海州约在绍圣四年(1097)。

五、《长编》卷五百五,元符二年(1099)正月,“乙丑,朝散郎知海州 陆佃为集贤殿修撰知蔡州。诏以佃系元v余党,於同时人中情实有异,L职已久故也。”按,“朝散郎”当依《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三之二作“朝请郎”。《陶山集》卷四有《赴蔡州过阙乞朝见状》,卷八有《谢复集贤殿修撰表》,原注:“元符二年二月。先是,有御批付三省: 陆佃复集贤殿修撰,就差知蔡州。”又有《蔡州谢上表》等。卷八《贺徽宗皇帝登位表》,当是元符三年(1100)正月在蔡州作。

徽宗即位,召为吏部侍郎。陛对,以为神宗皇帝延登真儒,建立法度,元v之际辄见诋讥,绍圣以还惟务称扬,皆为过当。权吏部尚书,报聘於辽。

参见:《长编》卷五百二十,元符三年春正月丙戌,“上批付三省,以尚书及从官阙,令与枢密院参议,具前执政十人,余可充从官者二十人姓名进入。章⒃嫉染垡椤R 陆佃、曾肇、龚原、郭知章及蒋之奇、叶祖洽、邢恕等名闻奏。布曰:u2018叶涛亦当与选。u2019唬u2018如此则王古、范纯粹亦当与。u2019蔡卞初难之,既而曰:u2018涛亦不妨,但须并朱服,不可遗尔。u2019”次日丁亥,“以前执政及从官等姓名面奏……又 陆佃、郭知章、龚原、曾肇,上亦曰:u2018皆可擢。u2019众皆曰:u2018肇在神考时已为馆职。u2019布曰:u2018两曾修史,昨以修《实录》得罪,然实非元v之党。u2019上然之。”

乙未上批,“以集贤殿修撰知蔡州 陆佃为吏部侍郎”。

参见:一、《陶山集》卷四《辞免吏部侍郎札子》,原注:“元符三年二月。”云:“臣昨在任,准正月二十九日尚书省札子,已降告命,授臣试尚书吏部侍郎,今依条交割职分公事讫,乘递马发来赴阙。臣今已至,祗候朝见。”同卷《蔡州召还上殿札子二首》,原注:“元符三年二月。”其第二首云:“窃见神宗皇帝聪明文思,延登真儒,建立法度,布在四方,以幸天下后世。而元v之际,辄见诋讥,绍圣以还,又皆称颂。夫事无当否,一切纷更,国有常刑,固在不赦;然理有损益,不无赓续,惟务称扬,亦已过矣。”佃基本主张见於此。按,此与当时宰相曾布意合。

二、《陶山集》卷八《谢权吏部尚书表》,原注:“元符三年六月。”《宋史》徽宗纪,元符三年七月癸未,“遣 陆佃、李嗣徽报谢於辽”。卷四《辞免奉使大辽札子》:“窃念臣犬马之龄,行将六十。”按,元符三年(1100)佃五十九岁。此辞免当未获允,佃乃於此年冬日北行,见《家世旧闻》卷上:“楚公元符庚辰冬,自权吏部尚书受命,为回谢北朝国使,与西上合门使泰州团练使李嗣徽偕行。嗣徽字公美,仁庙朝驸马都尉玮之子。北虏遣金紫崇禄大夫检校太傅左金吾卫将军耶律成、朝议大夫守太常少卿充史馆修撰李俦来迓。俦自言燕人,年四十三,刘霄榜及第,今二十八年矣。行过古北口,数日,置酒会仙石(查道、梅询尝饮酒赋诗於此,因得名)。俦忽自言:u2018兄俨,新入相。u2019时已十二月中旬。后数日,至其国都,见虏主洪基,则已苦肺喘,不能亲宴劳,移宴就馆。”

建中靖国元年(1101)归,为皇太后山陵礼仪使,试吏部尚书,奉旨修《哲宗皇帝实录》。是年七月拜尚书右丞,十一月迁左丞。

参见:一、《家世旧闻》卷上:“明年正月旦南归,未至幽州,闻洪基卒,孙燕王延禧嗣立。延禧长徽宗七岁,以故事称兄,号天祚。”按,耶律洪基即辽道宗。佃归后,著《使辽语录》一卷,见陆游《渭南文集》卷二十七《跋先左丞使辽语录》。

二、《 宋会要辑稿》礼三三之二二,靖中建国元年正月十六日,以葬太后,“吏部尚书 陆佃为礼仪使。”《陶山集》卷八有《谢充钦圣宪肃皇太后、钦慈皇太后山园陵礼仪使放罪表》,原注:“建中靖国元年三月。”

三、《陶山集》卷八《谢试吏部尚书表》,原注:“建中靖国元年五月。”卷四《辞免修〈哲宗皇帝实录〉札子》:“建中靖国元年六月,准合门告报,伏蒙圣恩,授臣《哲宗皇帝实录》修撰。”《又寻准尚书省札子》原注:“奉圣旨修史事,先朝已自辩明,更不许辞免。翼日兼修《神宗皇帝宝训》。”

四、《宋史》徽宗纪,靖中建国元年秋七月,“丁亥,以蒋之奇知枢密院事,吏部尚书 陆佃为尚书右丞。”又见《宋宰辅编年录》卷十一。邹浩《道乡集》卷十七有《 陆佃除尚书右丞制》,又有追赠三代制。

五、《宋史》本传:“拜尚书右丞……佃执政与曾布比,而持论多近恕,每欲参用元v人才,尤恶奔竞,尝曰:u2018天下多事,须不次用人;苟安宁时,人之才无大相远,当以资s序进。少缓之,则士知自重矣。u2019又曰:u2018今天下之势,如人大病向愈,当以药饵辅养之,须其安平。苟为轻事改作,是使之骑射也。u2019转左丞。”按,《家世旧闻》卷上:“楚公辅政时,尝谓宾客曰:u2018今日天下大势,政如久病羸瘠,气息仅属之人,但当以糜粥养之於茵席间耳。若遽使驰骋骑射,岂复有全人哉?u2019”与本传所载语相似。

六、《宋史》徽宗纪:“十一月庚申,以 陆佃为尚书左丞。”《宋宰辅编年录》卷十一载为十一月丙子。《陶山集》卷八有《辞免尚书左丞表》、《谢尚书左丞表》。

佃与曾布同柄政,持论近恕,愿守中立,不欲穷治元v党人。至崇宁元年(1102),为谏官吴材所攻,以中大夫出知亳州。

参见:一、《家世旧闻》卷上:“元符庚辰夏、秋间,丰清敏公为中丞,楚公权吏部尚书。一日,见曾子宣於西府,色极不乐:u2018丰相之乃如此不晓事,方幸可回,又坏事矣。近者对,乃论司马君实、吕晦叔等皆忠贤,岂可因赦复,赦但当及有罪耳,无罪何赦也。上问渠:光、公著更改先帝法度,亦无罪邪?渠辄曰:合改,有何罪。其不婉顺如此。上不能平,颇疑朝廷皆假建中为说,而意实乡元v也,奈何?u2019楚公答曰:u2018公误矣。上牵於父子之爱,所谓建中,亦勉从耳。惟间有此等议论到上前,则建中之政可守。但患言路无继之者耳,不患坏事也。u2019”按,丰相之名稷。庚辰乃元符三年,次年号建中靖国,陆游所引佃语可疑。同书卷下:“先君言,楚公罢政,吴材章疏也。先是,材及王能甫交章论吕希纯、刘安世不当还职,朝廷为寝二人之命,而材历诋元v人不已,公乃请降诏一切不问。诏下,侍御史邹余言:u2018当坚守诏书。u2019公又请テ湔蚂冻茫医唬u2018此诏,臣愿以死守之。u2019材大不快,复求对,力论元v人不可不痛治。徽宗曰:u2018已降诏,且大臣力谓不可,姑止,如何?u2019材乃曰:u2018请不可者,陆某也,某乃党人,正恐相及耳。u2019明日乃上章专论公曰:u2018位虽丞辖,情实党魁。u2019时壬午六月。然章乃不出,但中批谓名在党籍也。是晚,遂命蔡京代为左丞。”按,《宋史》徽宗纪崇宁元年五月,“己卯, 陆佃罢。庚辰,以许将为门下侍郎,温益为中书侍郎,翰林学士承旨蔡京为尚书左丞,吏部尚书赵挺之为尚书右丞。”事在五月,而游言六月,亦未确。但佃以守持“建中”政策而罢政,则可无疑。《东都事略· 陆佃传》亦云:“陈鲜樵迹云渥鹚绞范棺诿怼2寂柙唬u2018樗湮奕。槐厣钆H舨荒苋荩浅善涿病u2019迁尚书左丞。佃执政,荐拔人材多恬退者。时台章多论元v时人,佃曰:u2018姑以薄责一施之,然后诏更不穷治,如何?u2019布与章P是其言,后数日诏下。”

二、《 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八之三,崇宁元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大夫尚书左丞 陆佃罢,守本官知亳州。制书以佃元符之末迁过优,处之安然,殊不引避,故有是命。”按,制书全文见《宋宰辅编年录》卷十一。

三、《陶山集》卷八有《亳州谢上表》。

数月卒,年六十一。身后犹入 元v党籍,大观二年(1108)出籍,绍兴元年(1131)追复资政殿学士,又赠太师、楚国公。

参见:一、《宋史》本传:“遂罢为中大夫知亳州,数月卒,年六十一。”

二、《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八之九,崇宁二年(1103)九月二十五日,臣僚上元v奸党姓名,“曾任执政官”栏内有 陆佃。《墨庄漫录》卷一:“崇宁初,既立党籍,臣僚论元v史官云:初大臣挟其私忿,济以邪说,力引儇浮与其厚善,布列史职。或毁诋先烈,或凿空造语以厚诬,若范祖禹、黄庭坚、张耒、秦观是也;或隐没盛德而不录,若曾肇是也;或含糊取容而不敢言,若 陆佃是也。皆再谪降,时旧史已尽改矣。”据此,佃入党籍仍因《神宗实录》事。

三、《 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六之二六:大观二年正月一日受八宝,赦元v党人罪轻者,与落罪籍,特与甄收。三月二十八日,三省具到孙固、 陆佃等四十余人,编写成册,诏得出籍。同书职官七六之六四,绍兴元年,“三月二十七日,诏 陆佃特追复资政殿学士,以佃嗣宰陈乞未尽职名故也。”

佃为尚书左丞时,尝封吴郡开国公,见《陶山集》卷八《辞免冬祀加恩表》。陆游称其祖赠太师、楚国公,当是绍兴以后追封。

佃志在学术,读书广博,著述等身。其《陶山集》十六卷,乃四库馆臣辑自《永乐大典》者,有诗文各二百余首。诗以七律为主。后其孙游以诗鸣南宋,而亦擅七律,论者以为佃实启之。

参见:一、《宋史》本传:“佃著书二百四十二卷,於礼家名数之说尤精,如《埤雅》、《礼象》、《春秋后传》皆传於世。”按,佃之著述,有《埤雅》二十卷、《尔雅新义》二十卷、注《冠子》三卷今存,《宋史·艺文志》著录其《礼记解》四十卷、《述礼新说》四卷、《礼象》十五卷、《仪礼义》十七卷、《大裘议》一卷、《春秋传》二十卷又《补遗》一卷、《国子监敕令格式》十九卷等,此外,《续资治通鉴长编》注文多称“ 陆佃所编(王)安石文字”,而明焦f《老子翼》卷首“采摭书目”尚有“陆农师注,宋中大夫知亳州时造”者,可知其垂死犹著述不辍也。

二、《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五十四 陆佃《陶山集》提要:“此集据《书录解题》本二十卷,岁久散佚,今以《永乐大典》所载,裒为十四卷,盖仅存十之七矣……方回《 瀛奎律髓》称胡宿与佃诗格相似……大抵与宿并以七言近体见长,故回云然。厥后佃之孙游以诗鸣於南宋,与尤袤、杨万Y、范成大并称,虽得法於茶山曾几,然亦喜作近体,家学渊源,殆亦有所自来矣。”按,四库本实为十六卷。方回《 瀛奎律髓》卷四十六胡宿《公子》诗后评:“胡武平笔端高爽,似陆农师。”方回评语如此而已。佃诗多为唱酬而作,故以七律为主,而精求字训,错综典故,以学问为诗,与所谓“元v体”相距不远。

三、《陶山集》卷十六《朝请大夫郑公墓表》:“公姓郑氏,名遥志版凇F湎瘸铝羧耍襻闳笾莸ね健蛉撕问希惺橹胺嚼芍兄怪中,佃娶夫人长女,居公之家久。”据此,佃娶郑遗W藓啤兜老缂肪硎摺督 陆佃追赠妻制》,乃建中靖国元年(1101)七月佃拜尚书右丞时追赠三代制之一,时郑氏已卒。《陶山集》卷三有《悼亡八首》,宜为郑氏作。

家族

陆佃父亲陆

苏颂《苏魏公集》卷五十九《国子博士陆君墓志铭》:“国子博士山阴陆君讳,字廉叔……以熙宁九年五月癸酉卒于濠梁之官舍……享年五十五……夫人毗陵边氏,兵部调之女,号德安县君。生四男子:长曰兀臼舷刎淮渭吹枰玻蠊俣褐鞑荆淮卧桓担娑ǜЫ淌冢患驹灰校俳俊!本葜荆将(1022―1076)字廉叔,始以父任为太庙斋郎,景佑中补湖州武康尉,再调信州司法参军,用荐者迁杭州南新令。满秩,改睦州录事参军。考课,擢大理寺丞,知明州奉化、扬州天长二县。左降监濠州酒税。

《陶山集》卷十六《边夫人行状》:“夫人楚丘人,兵部郎中枢密直学士赠兵部侍郎边公讳肃之孙,兵部员外郎赠开府仪同三司讳调之女,吏部郎中直昭文馆赠谏议大夫陆公讳轸之妇,国子博士赠正议大夫讳之妻……夫人十五而嫁,十六而字子……元v八年二月八日卒……享年六十有九。”据此,佃母边氏(1025―1093)於宝元二年(1039)嫁陆,而佃兄厣犊刀ㄔ辏1040)也。又,边氏有秭嫁孙沔,见《陶山集》卷十六《陈留郡夫人边氏墓志铭》,有弟边(1024―1095),曾为越州余姚、会稽县尉,见卷十四《通直郎边公墓志铭》。佃外祖边调,《宋史》附见其父边肃传,外祖母温氏,见《陈留郡夫人边氏墓志铭》。

陆佃兄嫂情况

秦观《 淮海集》卷三十三《虞氏夫人墓志铭》:“夫人姓虞氏,讳丽华,越州山阴人,助教昱之季女。年十九,归同郡陆氏,为承议郎知高邮县事刂蛉耍獍四甓洌浜笫暝嵊谏揭跸匾叭嗽渚顺楣冈蛉酥祝滴跄晡逶履橙找病!卑矗菔霞蘼兀啬说栊郑捌渚顺楣钡敝斧,则“所生母袁夫人”乃轸前妻、生母,而佃之祖母也。以此益明吴氏为继室。又,秦志谓虞氏卒后十年乃熙宁三年(1070),则虞氏卒於嘉v六年(1061),其嫁陆卦谥梁驮辏1054),时年十九,推其生年当在景佑三年(1036),长厮乃辏峄槭夭攀逅辏撇缓侠怼R捎菔献浜蟛坏蓖i胧辏白浜笫辍蹦恕笆铡敝螅绱嗽蛴菔鲜底潇段跄辏1070),推生年在庆历五年(1045),其嫁陆氐痹诩蔚v八年(1063),时囟乃辏虾侠硪病睾笥衅尬馐希短丈郊肪硎濉痘峄鼐馐夏怪久吩疲骸俺畲蠓蚵焦赜蟹蛉嗽晃馐希耍钪胸┈之女,于佃皇考为冢妇,于佃为丘嫂……建中靖国元年十月甲子卒……享年六十有四,封仁和、会稽之邑。子表民,荣州司理参军,充都大提举汴河堤岸司勾当公事;长民,太庙斋郎。”据此志,吴氏(1038―1101)年长於兀菔献涫蔽馐弦讶辏耸窃偌蕖

陆佃后嗣情况

《陶山集》卷十六《边氏夫人行状》:“孙十有三人:表民、长民、一夔、师稷、师契、师益,举进士;宦、字,右承务郎;守、宰、p、宥、邃,尚幼……”按,陆游《家世旧闻》卷上:“三十八伯父讳宦,字元长,楚公长子。公得子晚,年三十八始生伯父,遂以三十八为行第。”《渭南文集》卷三十二《右朝散大夫陆公墓志铭》又谓p乃佃第五子,则《行状》所列诸孙中,表民、长民乃佃兄刂樱短丈郊肪硎濉痘峄鼐馐夏怪久罚毁绲人娜四说璧芨怠⒁兄樱乱韵隆板病辈棵呓缘枳右玻p适在第五。

《家世旧闻》卷上又云:“祖母楚国郑夫人,抚视庶子与己子等。先君与四十二叔父提举公(讳p,字元珍)同岁,方怀孕时,祖母作襁褓二副,付侍者,曰:u2018先产者先用之。u2019已而八月祖母生先君,九月杜知婆生叔父,相距财二十余日也(先世以来,庶母皆称知婆)。”据此,佃妻郑氏、妾杜氏。其长子宦以三十八为行第,故第五子p行四十二,乃杜出,而陆游父宰,则第四子也。

《 渭南文集》卷三十五《奉直大夫陆公墓志铭》又谓佃有子,《宝庆四明志》卷八亦有陆传,云:“尝为明州录事,崇宁中,奉行安济、居养、漏泽有劳,秩满就除通判。”考《边氏夫人行状》所载佃诸子中,《家世旧闻》谓宦病不能官,字早卒;宰乃游父,p墓志见《渭南文集》;宥行第当为四十三,《渭南文集》卷二十九《跋四三叔父文集》云:“先楚公捐馆时,叔父未成童。”则宥不能在崇宁中出仕,而邃当更幼。如此,唯第三子“守”当为“”之讹。然则佃七子名为:宦、字、、宰、p、宥、邃。世所传《山阴陆氏宗谱》谬误殊甚,不足据。又,边夫人十三孙中,第九,《渭南文集》有所谓“九伯父”者,实其人。余详孔凡礼《陆游家世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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