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弗洛斯特

时间:2024-02-12 01:50:05编辑:雅博君

罗伯特·弗洛斯特的个人简介

罗伯特·佛洛斯特(Robert Lee Frost,1874年3月26日-1963年1月29日),美国诗人,曾四度获得普立兹奖。 1874年3月26日生于美国西部的旧金山。他11岁丧父,之后随母亲迁居新英格兰。此后,他就与那块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佛洛斯特16岁开始学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勤奋笔耕,一生中共出了10多本诗集。他一生历尽艰辛和痛苦,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女)。成名后的弗罗斯特受聘于多所大学,经常外出读诗和演讲,“经常拖着病体疲惫不堪地回家。”他诗歌中常常出现与孤独、绝望、死亡等关联的意象如冬、雪、冰、霜、枯叶等。因此,佛洛斯特常常以凋零的玫瑰、干枯的花朵等以喻体以映衬孤独、悲哀、寂寞的内心世界。 佛洛斯特的诗可分分两大类:抒情短诗和戏剧性较强的叙事诗,两者都脍炙人口。佛洛斯特的抒情诗主要描写了大自然和农民,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景色和北方的农民。这些诗形象而生动,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深受各层次的读者欢迎。

简介

罗伯特·弗洛斯特 Robert Frost (1874-1963),是美国二十世纪著名的田园诗人,也是20世纪美国诗坛拥有读者群最庞大、影响力最持久的杰出诗人。他在哈佛大学只读了两年书,之后当过工人、教员,也经营过农场,后来一面徒步漫游一面写诗,被称为“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主要作品有《波士顿以北》《西流的溪水》《更广阔的范围》等,曾四次获普利策奖。他是美国近代最负盛名的诗人,擅长通过对自然景物和乡间生活的精确描绘,表现出新的思想和境界。

罗伯特·弗洛斯特也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是个交替的一个时期。所以又被认为与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弗洛斯特的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

对罗伯特·弗洛斯特诗歌的评价

如果说在即将逝去的20世纪中,美国有位普遍受其人民尊敬的诗人的话,那就是罗伯特·费洛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他一生中曾四次获得美国享誉最高的普利策文学奖,是位独领风骚的美国诗人。 弗洛斯特也是描写自然界最成功的田园诗人之一,他的诗作清新流畅、朴素自然、从不无病呻吟、矫揉造作,“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风光或风俗人情开始,不知不觉地进入哲理的境界,最后达到警句似的结论,给人以不可言传的快乐”。他一生中诗作颇多,诗歌独具风格,他在继承英诗传统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采用普通的题材,简练的语言,优美的韵律以及比喻、象征等修辞手法,深刻地揭示了人生哲理。

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诗歌史上的一个传奇。他在世时受到了好莱坞巨星式的追捧,不但受到广大民众的热爱,甚至得到国家领导人的青睐――在肯尼迪总统的就职仪式上宣读自己的诗作。今天他的很多诗歌依然脍炙人口,如中国读者也熟悉的《未择之路》(The Road Not Taken)、《雪夜林畔小驻》(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 和《火与冰》(Fire and Ice)等。这些诗歌语言简单易懂,读来琅琅上口。

然而弗罗斯特的通俗性也常常导致误读。他那些平淡无奇的词句其实很有“欺骗性”,使人往往满足于对字面意思的理解。但熟悉其风格的读者明白他的诗歌所讲述的那些看似平凡琐碎的小故事实际上别有寓意。正如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先生曾经指出的,他的诗歌“意境含蓄,用语天然……深入浅出”。

生平

罗伯特·李·弗洛斯特(1874―1963),美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一位重要的大诗人。是迄今一生得过4次普利策优秀诗歌奖的仅有的一位,他的诗,在美国各阶层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他1874年3月26日出生在旧金山,父母都教过小学。8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迁回父亲祖居的新英格兰地区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曾上过达特茅斯学院,不久便辍学做工。1891―1899年,又在哈佛大学就读两年。尔后,做过鞋、教过书、编过乡村小报,并按照祖父规定的条件为接受一个农场而在农场上工作10年。1912年,几乎是一满10年就卖掉了那个农场,举家迁在英国,为他选择的诗歌事业作孤注一掷的冒险尝试。但是,他在伦敦获得了成功。《一个男孩的愿望》(1913)和《波斯顿以北》(1914)的出版,使他一举成名,英国人的喝采使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回到美国时,受到了对于一个英雄似的欢迎。此后,不断有新作问世。虽然1949年便出过他的一部《诗歌全集》,但是,直到垂暮之年也不曾搁笔,而目,声誉日隆,到1963年1月23日他在89岁上死去时,已获得务院校所赠44项名誉学位。1961年肯尼迪出任总统时,他应邀在就职典礼上朗诵他的诗作,成了美国非正式的桂冠诗人,死后,又获得一项波林根图书奖。弗洛斯特的漫长刨作生涯及其成果,在美国现当代文学史上形成了独特的文学现象,在一个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各种流派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的时期,在形式上以推陈出新的方式代表了传统的影响。他的诗多取材于农家生活而以新英格兰地区为背景,因而有新英格兰田园诗人之称。

不曾有天狗横空出世,

却有良犬来自人间。

――《又一刹那》

罗伯特·弗洛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是一个晚成的大器。他三十八岁旅居英国的时候,还没有书出版,诗也不曾写得几首。两年之后,他衣锦荣归,很受大众和批评界的欢迎。他的早年生活充满了挫折,即使晚年的成功也没有消除他在初期失败时所产生的疑惧。

弗洛斯特1874年生在旧金山。父亲是新英格兰人,母亲是苏格兰人。他十一岁丧父,被带到了新英格兰。后来到特默斯学院读书,但由于他对学院生活极其厌恶,便离开学校去一家磨坊做事。1897年至1899年,他又到哈佛尝试了一下学院生活,其后辗转飘零,先后作过鞋匠、教师、地方报纸编辑、最后务农。1912年,他携同妻子和四个孩子,怀着“写诗或一事无成”的冒险心理到了英国,在比肯菲尔德镇的一座房子里安顿下来。

在那里他与爱德华·托马斯结成了忘年之交,并鼓励爱德华写诗。1913年他把自己的一本诗集《男孩子的志向》交给了一家英国出版商。该出版商接受并出版了这个诗集。乍一看来,这本书似乎并无惊人之处,主要包括一些简短的抒情诗,遣词造句基本上全是传统的:“一个陌生人在黄昏来到门前/他对新郎彬彬有礼”,或是“她侃侃而谈,我洗耳恭听。”然而,在这平常的表层底下却有一种崭新的节奏。爱德华·托马斯在评论这本诗集时写道:“这些诗富于革命性,因为它们没有修辞的夸大造作……许多诗行和句子(假如不是大多数)都很平常,孤立地读毫无意义。但是,一种深沉的激情把它们贯穿成一体,每行诗就都成了美的一个要素。”尽管诗古香古色,但已有了一种对活的口吻和使他的好诗别具一格的那种警句或权威:“u2018人们在一道工作u2019,我从心底里告诉他/u2018无论他们近在咫尺或相隔天涯u2019。”弗洛斯特的一些后期警句已经进入了语言:“某种东西不爱墙”(something there is that doesn’t love a wall)。“好篱笆结好邻居”(good fences make good neighbours)。这些警句都是以民间语言为依据的。

不安全感和不踏实感弥漫在以下这样最朴实亲切的诗句中,给它们一种双关的含意:

我的一个愿望便是那些黑树,

苍老而坚定,微风不能撼。

不只是一排幽暗的假面,

而是伸向到命运的边缘。

弗洛斯特在1917年写的信中证实了这种潜伏在内心的不踏实感:“我确信,象火花必然腾起一样,我生来就是忧郁的角色。”甚至在《割草》这首第一本诗集中最好的诗里,仍表现了一种犹豫不决。这首韵律独特,抑扬格节奏变化多端的十四行诗,在它对主题的感性表达过程中透过主题表面,暗示了在后期诗歌中造成紧张感的“来世”思想。他写道:“我的长镰沙沙作响/留下干草自个儿去晒。”割草的行动似乎从晒草的过程中孤立了出来,诗中的割草本身成了目的。

到弗洛斯特在英国出版他的第二本诗集《波士顿以北》(1914)的时候,他的风格已臻于完善。虽然随着技巧的提高他愈来愈能灵巧自如地运用节奏来自由地表达情绪,但是他的风格没有起很大的变化。内心独自和对话是《波士顿以北》的主要形式。这本诗集中有一首最著名的诗《修墙》。诗的大部分语言都是沉吟细语,语调仿佛是在谈天。弗洛斯特主要讲的是新英格兰人,通篇是妙语连珠,家常话、挖苦话不绝于口。

另外九本诗集后来也出版了,其中四本获得普利策诗歌奖。弗洛斯特先后获得了四十四个荣誉学位和其它形式的荣誉。尽管如此,弗洛斯特的诗中总是少不了一种犹豫不决,甚至是心神不安的基调。他总是念念不忘经验感受中的阴暗面,念念不忘在表面的真话中臆藏的矛盾。第三本诗集《山间》中的一首诗《戒之,戒之》叙述一个村童的手在锯木头时被锯伤,其环境很典型;“五座山山连着山/巨人在佛蒙特的夕阳残照下。”语言是谈话式的:“他的姐蛆戴着围裙站在他身旁/告诉他们u2018吃晚饭啦u2019。”这是新英格兰人的一个日常生活小景,锯子滑下来,手被锯伤了。医生来到时,孩子哭喊着:“别让他们锯掉我的手――”然而,“在黑暗的天空下”,孩子死了。乡村里的日常生活节奏中断了一会儿之后又复归以往:

他们倾听他的心脏:

渐弱――渐弱――停止!

一条生命就这样完结。

这里不再需要修建,于是他们,

因为没有死,便转身去继续工作。

这是一种可怕、痛苦无情的忍受。在《家葬》一诗中,对话充满了抑制的紧张感:

“有件事我想问问你,亲爱的。”

“你不晓得怎么问。

那就帮我一把吧。”

“我不知道怎么说,才能宽你的心。”

弗洛斯特写给别人的信反映了他在诗中表达的内容。他的孤寂、自杀的想法以及害怕发疯的担忧在信中都显而易见。事实上他的姐姐就是死在精神病院的。他常常勃然大怒,嫉妒别人,随后又对自己的自私进行自责。这种脾气在信中也有流露。内疚总是在他的感情中占上风。读着这些信,实际上的罗伯特·弗洛斯特与以朴实的哲学家形象出现在大众面前的罗伯特·弗洛斯特离得越来越远。然而,诗人和他的诗却离得更近了。他的农夫、割草人、佣工和摘苹果的人都似乎是孤立的个人,至多不过是孤立的一伙,而不属于乡村社会。他们竞争、多疑、独往独来。

然而弗洛斯特作为农民诗人热情好思的形象在大众心中从未减弱,他自己也维护着这个形象。他的诗却很难称得上热情。他的诗建立在不踏实的紧张情绪上。诗人把自己撕为两半,一半是如实记录的观察家,一半是美化事物的艺术家。优柔寡断给了诗歌一种奇异的力量。诗的意思也和他的犹豫一样变得难以捉摸。其结果就是诗中很少有具体形象,永远有一种没有最终消除的冲突感。

弗洛斯特把诗中的人物孤立起来,然后使他们周围充满疑惑的技巧赋予了他的人物一种神秘感。例如,那个《雪夜林畔小驻》的人就说:

我的马一定颇感惊讶,

四望不见有什么农家,

偏是一年最暗的黄昏

在雪林和冰湖间停下。

弗洛斯特把人和马吸引到了一种超自然的默祷仪式中。这个仪式尽管是由他们举行的,但他们谁也不理解。弗洛斯特并没有给这首诗进行理智安排或强加什么高深莫测的含意。假如有什么含意的话,这个含意暗含在诗所写的经验中,他在《一首诗所扮演的角色》一文中写道,一首诗“始于欢欣,终于智慧。”但是这种智慧不是警句式的隽永,便是无法转达的诗的内在含蓄。智慧和具体事物有关联,但并不阐明什么深刻的哲理。例如在《又一刹那》中,一条狗傍晚随着一个人钻进农舍,度过一夜之后第二天早晨要求放它出去:

我打开门它飘然而逝……

这也许是一场幽灵的梦

尽管它的尾巴

在我的地板上摔得又重又实在……

诗中人几乎相信它就是那颗星星――天狗星。然而:

他只能希望传达一个象征

一束光亮,一种亲近,

一种我假定

找到后我不愿说明的收获。

弗洛斯特不大愿意言传经验的意义,而只愿意传达经验本身。兰德尔·贾雷尔在《另一个弗洛斯特》一书中对弗洛斯特后期诗歌中听天由命的灰色态度作了精采的描述。他说,弗洛斯特的诗“表现了一种态度,这种态度当发展到极端时,使得悲观主义似乎成为一种有希望的逃避。”

人们对世界上的邪恶无能为力――就算有能力的话“难道你会尽力吗?”消极接受的态度改变了喜欢使用警句格言的弗洛斯特。他的风格与他后期的态度最相宜不过。忧伤、平淡和不动声色的绝望需要一种弗洛斯特在1913年的信中称之为“绝对非文学的语言”。在写《波士顿以北》时,他就是在尝试这种语言。他的诗中的讽刺和紧张感都是由“微言”和“大义”的对比所产生的。诗的语言应是能在日常口语中听到的语言:“一首诗有生命的部分是声调。”他使用这种语言的成功或不成功决定着他已作好的诗的质量的好坏,《白桦树》一诗的艺术性就在于语调轻松,风格自然:简单的叙述包含着一个人类志向的寓言。这个寓言通过一连串暗喻的展开,如此适合于我们的头脑和耳朵,以至在我们不知不觉中诗已完成了它的作用:

所以我梦想再回到童年爬村,

尤其当我心烦意乱之时。

生活真象一个没有路径的森林

面颊烧伤,缠绕着蛛丝

一只眼睛被树枝抓得流泪。

我真想离开大地一时

然后回来,重新开始……

有时命运会比爬树更不遂意。

1936年,有人请弗洛斯特谈谈他最喜欢什么书,“《鲁滨逊瓢流记》”,他说:“这本书一直都未从我的脑海里消失。对于别人告诉我有限如何能在无限中安存我从不感到厌倦。《华尔顿》也有同样的魅力。鲁滨逊被迫飘流在人世之外,梭罗把自己隔绝于人世,他们二人都发现可以自足。”自足的愿望在弗洛斯特身上也表现得很强烈。他的诗表明了这种愿望最终变为现实的不可能性。他的信进一步证实了他的焦虑、不安以及自我中心这种自从他1963年逝世以来批评家和传记作家大量记载的特点。在许多诗中,如《戒之,戒之》之中,他痛苦而又毫不妥协地自己与自己作对,自己与自己的失望作对:

往昔曾出人头地的记忆

不能补偿如今的默默无闻

或避免悲惨的结局。

不如高贵地死去

身边有买来的友谊

总比一无所有好,戒之,戒之!

诗作欣赏

Mending Wall

――Robert Frost

Something there is that doesn’t love a wall,

That sends the frozen-ground-swell under it,

And spills the upper boulders in the sun;

And makes gaps even two can pass abreast.

The work of hunters is another thing:

I have come after them and made repair

Where they have left not one stone on a stone,

But they would have the rabbit out of hiding,

To please the yelping dogs. The gaps I mean,

No one has seen them made or heard them made,

But at spring mending-time we find them there.

I let my neighbour know beyond the hill;

And on a day we meet to walk the line

And set the wall between us once again.

We keep the wall between us as we go.

To each the boulders that have fallen to each.

And some are loaves and some so nearly balls

We have to use a spell to make them balance:

"Stay where you are until our backs are turned!"

We wear our fingers rough with handling them.

Oh, just another kind of out-door game,

One on a side. It comes to little more:

There where it is we do not need the wall:

He is all pine and I am apple orchard.

My apple trees will never get across

And eat the cones under his pines, I tell him.

He only says, "Good fences make good neighbours."

Spring is the mischief in me, and I wonder

If I could put a notion in his head:

"Why do they make good neighbours· Isn’t it

Where there are cows· But here there are no cows.

Before I built a wall I’d ask to know

What I was walling in or walling out,

And to whom I was like to give offence.

Something there is that doesn’t love a wall,

That wants it down." I could say "Elves" to him,

But it’s not elves exactly, and I’d rather

He said it for himself. I see him there

Bringing a stone grasped firmly by the top

In each hand, like an old-stone savage armed.

He moves in darkness as it seems to me,

Not of woods only and the shade of trees.

He will not go behind his father’s saying,

And he likes having thought of it so well

He says again, "Good fences make good neighbours."

补 墙

有一点什么,它大概是不喜欢墙,

它使得墙脚下的冻地涨得隆起,

大白天的把墙头石块弄得纷纷落:

使得墙裂了缝,二人并肩都走得过。

士绅们行猎时又是另一番糟蹋:

他们要掀开每块石头上的石头,

我总是跟在他们后面去修补,

但是他们要把兔子从隐处赶出来,

讨好那群汪汪叫的狗。我说的墙缝

是怎么生的,谁也没看见,谁也没听见

但是到了春季补墙时,就看见在那里。

我通知了住在山那边的邻居;

有一天我们约会好,巡视地界一番,

在我们两家之间再把墙重新砌起。

我们走的时候,中间隔着一垛墙。

我们走的时候,中间隔着一垛培。

落在各边的石头,由各自去料理。

有些是长块的,有些几乎圆得像球.

需要一点魔术才能把它们放稳当:

“老实呆在那里,等我们转过身再落下!”

我们搬弄石头.把手指都磨粗了。

啊!这不过又是一种户外游戏,

一个人站在一边。此外没有多少用处:

在墙那地方,我们根本不需要墙:

他那边全是松树,我这边是苹果园。

我的苹果树永远也不会踱过去

吃掉他松树下的松球,我对他说。

他只是说:“好篱笆造出好邻家。”

春天在我心里作祟,我在悬想

能不能把一个念头注入他的脑里:

“为什么好篱笆造出好邻家?是否指着

有牛的人家?可是我们此地又没有牛。

我在造墙之前.先要弄个清楚,

圈进来的是什么,圈出去的是什么,

并且我可能开罪的是些什么人家,

有一点什么,它不喜欢墙,

它要推倒它。”我可以对他说这是“鬼”。

但严格说也不是鬼.我想这事还是

由他自己决定吧。我看见他在那里

搬一块石头,两手紧抓着石头的上端,

像一个旧石器时代的武装的野蛮人。

我觉得他是在黑暗中摸索,

这黑暗不仅是来自深林与树荫。

他不肯探究他父亲传给他的格言

他想到这句格言,便如此的喜欢,

于是再说一遍,“好篱笆造出好邻家”。

(梁实秋译)

赏析:

《补墙》是美国现代诗人罗伯特·弗洛斯特最有名的诗之一。这首诗描绘的是在新英格兰地区的许多农场,人们常用石头砌成墙作为篱笆使用,以及在春季来临时人们习惯性地修补石墙的事。在诗的开始,作者描写了石墙因冬天雨水浸润而冻结,从而出现裂缝甚至倒塌的状况;接着,作者向我们描绘了诗中叙事者与其邻居一起补墙的经过;在诗的最后一节,叙事者向其邻居提出了他的疑问:既然此墙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干嘛还要修补它呢?但是他那无知而又不假思索的邻居却告诉叙事者说,是他父亲告诉他的,“有了好篱笆才能有好邻家”。显然,这个邻居从未去探究过:父亲这么说对吗?而我照父亲说的这么去做又对不对?真的有必要这么去做吗?

墙该不该砌,坏了又该不该修,应该根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在做一件事情时,我们既不能只听别人怎么说而没有自己的主见,也不能像但丁说的那样“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最佳的办法应是“先听别人说,再走自己的路”。对一个人而言如此,对一个国家来说也一样。只有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得更快更好。

牧 场

我要出去打扫牧场的水泉,

我去只把落叶搂一搂干净,

(也许,还要等到泉水澄清)

不会去太久的――你也来吧。我要出去牵那一头小牛犊,

它在它妈妈身边是那么小,

它妈妈舔它时它立都立不牢。

不会去太久的――你也来吧。

West Running Brook

“Fred, where is north·

“North· North is there, my love.

The brook runs west.”

……

西去的溪水

“佛瑞德,北在哪边?”

“北?那就是北,亲爱的。

溪水是向西流去的。”

“那我们就叫它西去的溪水吧,”

(直到今天人们还这样叫。)

“它干嘛要向西流去?

几乎所有国家的溪水都是向东流去。

这肯定是条背道而驰

且非常自信的溪水,如同

我相信你――你相信我――

因为我们是――我们是――我不知道我们是什么。

我们是什么?”

“人。年轻的或新的?”

“我们肯定是什么。

我说我们两个。让我们改说三个。

就像我和你结婚一样,

我们两个也将和溪水结婚。我们会在溪水上

架座桥并越过它,那桥就是

我们留下的手臂,在溪水边熟睡。

瞧,你瞧,它正用一个浪花冲我们招手呢

想让我们知道它听到了。”

“不会吧,亲爱的,

那浪花是在避开凸出的堤岸――”

(黑色的溪水撞在一块暗礁上,

回流时涌起一片洁白的浪花,

而且随波逐流不断翻涌着,

遮不住黑水也不消失,像一只鸟

胸前的白羽毛,

黑色的溪水和下游更黑的水

搏斗,激起白色的水沫

使得远处岸上的桤木丛好似一条白围巾。)

“我是说,自天底下有这溪水之日起

浪花就在避开凸出的堤岸

它并不是在冲我们招手。”

“你说不是,我说是。如果不是冲你

就是冲我――像在宣告什么。”

“哦,如果你把它带到女人国,

比如带到亚美逊人的国家

我们男人只能目送你到达边界

然后把你留在那儿,我们自己绝不能进去――

你的溪水就这样!我无话可说。”

“不,你有。继续说。你想到了什么。”

“说到背道而驰,你看这溪水

是怎样在白色的浪花中逆流而去。

它来自很久以前,在我们

随便成为什么东西之前的那水。

此时此刻,我们在自己焦躁的脚步声中,

正和它一起回到起点的起点,

回到奔流的万物之河。

有人说存在就像理想化的

普拉特或普拉特蒂,永远在一处

站立且翩翩起舞,但它流逝了,

它严肃而悲苦地流逝,

用空虚填满身不可测的空虚。

它在我们身边的这条溪水中流逝,

也在我们的头顶流逝。它在我们之间流逝

隔开我们在惊慌的一刻。

它在我们之中在我们之上和我们一起流逝。

它是时间、力量、声音、光明、生命和爱――

甚至流逝成非物质的物质;

这帘宇宙中的死亡大瀑布

激流成虚无――难以抗拒,

除非是藉由它自身的奇妙的抗拒来拯救,

不是突然转向一边,而是溯源回流,

仿佛遗憾在它心里且如此神圣。

它具有这种逆流而去的力量

所以这大瀑布落下时总会

举起点什么,托起点什么。

我们生命的跌落托起钟表的指针。

这条溪水的跌落托起我们的生命。

太阳的跌落托起这条溪水。

而且肯定有什么东西使太阳升起。

正由于这种逆流归源的力量,

我们大多数人才能在自己身上看到

那归源长河中涌流的贡品。

其实我们正是来自这个源头。

我们几乎都这样。”

“今天将是……你说这些的日子。”

“不,今天将是

你把溪水叫做西去的溪水的日子。”

“今天将是我们一起说这些的日子。”

译注:

1、 亚美逊人:又译亚马逊(孙)人,希腊神话中尚武善战的女性民族。

2、 普拉特或普拉特蒂:法国哑剧中两个理想化的人物。

爱和问题

傍晚,一个陌生人来到门前,

招呼这位俊俏的新郎。

劳顿不堪,忧心忡忡,握一杆

绿白两色相间的手杖。

他用眼神而不是用口舌请求,

请求允许他借住一宿,

然后转身,眺望着道路尽头,

看不见有透亮的窗口。

那位新郎,迈步走到门廊里,

说:“让我们看看天气,

再来考虑,陌生人,我和你

怎样解决过夜的问题。”

忍冬的叶子撒满前院的场地,

忍冬的浆果已经熟了。

秋天,是啊,风里有冬的气息,

“陌生人,但愿我能知道。”

屋里新娘在昏暗中默默无语,

探身,面对着炉火熊熊,

由于炭火的灼烤和内心的情欲,

脸上洋溢着玫瑰色晕红,

新郎注视着令人厌倦的路径,

看见的却是屋里的新人。

他希望她有颗黄金色裹着的心,

别着一枚白银的别针。

给人一点面包,施舍点钱财,

为穷苦人虔诚祈祷,

给富人以诅咒,在新郎看来,

都没有什么大不了,

但是该不该邀请个男人进宅,

让新房里容纳烦恼,

妨碍一对新婚夫妇间的欢爱,

他希望,他能知道。

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

――Robert Frost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

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

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

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

To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

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

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

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

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雪夜林边逗留

我知道谁是这林子的主人,

尽管他的屋子远在村中;

他也看不见我在此逗留,

凝视这积满白雪的树林.

我的小马想必感到奇怪

在树林和冰封的湖边

附近既看不到一间农舍

有在一年中最黑暗的夜晚.

他轻轻的摇一下佩铃

探询是否出了差错

林中毫无回响一片寂静

只有微风习习雪花飘落

这树林多么可爱,幽深

但我必须履行我的诺言

安寝前还有很多路要走啊

安寝前还有很多路要赶!!

赏析:

这首诗描写了一个对生活失去信心的老人,在黑暗中来到森林边,本打算在雪夜的林中结束自己的生命,然而美丽的森林,动听的风声和铃声唤醒了他对人生的热爱,“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说明老人认为生命不能就此结束,在死之前还要过好余生。这首诗的韵律优美,哲理深奥,文字朴实无华。马儿与老人默默交流,景物的描写与人物的内心活动完美的结合到了一起。特别最后两句重复的话,喻意深刻,回味无穷,令人叹为观止。

hhhhhhhhhhhhhhhhhhhhhhhh

火 与 冰

有人说世界将毁灭于火,

有人说,于冰。

根据我尝味欲望的收获,

我赞成毁灭于火这一说。

若是毁灭两次已经注定,

凭我对恨的体会

我可以说,要论破坏,冰

也有巨大威力,

而且充分强劲。

hhhhhhhhhhhhhhhhhhhhhhhh

The Road Not Taken

―― Robert Lee Frost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未择之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这两条路是如此相似,

都几乎没有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下次再走,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没有尽头,

恐怕一走就再难回首。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回首往事轻声叹息,

两条道路分散在树林里......

而我选择的那条更少人迹,

从此决定了我人生的迥异。我回首往事轻声叹息,

两条道路分散在树林里......

而我选择的那条更少人迹,

从此决定了我人生的迥异。

(本诗入选人教版初中语文书第二册第四课《诗两首》)

赏析:《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这种质朴无华的风格使这首诗如夏夜里清凉柔和的风,洋溢着清新自然的情趣,给人一种沁人心脾之感。

请宽赦,哦,上帝

请宽赦我对你开了些小玩笑,哦,上帝。

我会原谅你加绘了我大大的一场恶作剧。

The Lockless Door

It went many years,

But at last came a knock,

And I thought of the door

With no lock to lock.

I blew out the light,

I tip-toed the floor,

And raised both hands

In prayer to the door.

But the knock came again.

My window was wide;

I climbed on the sill

And descended outside.

Back over the sill

I bade a “Come in”

To whoever the knock

At the door may have been.

So at a knock

I emptied my cage

To hide in the world

And alter with age.

无锁之门

过了许多年时光,

终于有敲门声响,

我想门上没有锁,

没办法将它锁上。

于是我吹灭了灯,

踮着脚走过地板,

又悄悄举起双手,

对着门默默祷告。

敲门声又响起来!

我看见窗户洞开,

就赶紧爬上窗台,

一闪身跳到窗外。

我转身探进脑袋,

喊了一声:进来!

也不管那敲门者,

究竟是人还是怪。

就这样一声门响,

我从笼中跳出来,

隐身于大千世界,

任岁月将我更改。

赏析:

这首诗源自作者的一次亲身经历。根据劳伦斯u2022汤普森(Lawrance Thompson)在传记《弗罗斯特的早期生活》(Robert Frost: The Early Years)中记载,1895年夏,年轻的弗罗斯特追随爱人埃莉诺(Elinor)到了新汉普敦,借住在一处偏僻破旧的农舍里,由于孤身一人,每到夜晚就提心吊胆。一天晚上他听到有人大声敲门,情急之下,他从厨房的窗户爬出去,然后转身对着门喊了一声“请进”。当听到有人进屋时,弗罗斯特甚至顾不得看一看来访者是谁,就匆匆逃走,在附近的树林里徘徊了一宿。天亮回到屋里时才发现是屋主的一位醉酒的亲戚来借宿,在房间的地板上睡了一夜。这次经历看似不起眼,却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在他的作品中多次得到反映。独居的恐惧成为弗罗斯特反复探讨的主题:这种恐惧既可能来自外部――如陌生人或者大自然――的潜在威胁,也可能是内在人性邪恶一面的投射。可是在这首诗里,由于作者始终未曾指明是什么(人/物)在敲门(“To whoever the knock/At the door may have been”),也就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把一首简单的叙事诗变成了一部富含象征意义的作品。例如,敲门者可能是“良心”――尽管事隔多年,“我”依然无法面对过去的罪愆,因此在“良心”再度造访之际选择了逃避;也有可能是“爱情”――经过多年等待,“爱情”终于姗姗来迟,我却临阵退缩,或许是害怕失望,或许是缺乏自信。

雇工之死(节选)

玛丽,坐在桌旁,面对灯火沉思,

等侯着沃伦,一听到他的脚步声,

便踮起脚,快步穿过漆黑的过道,

奔向门口,迎上前去,报告消息

,并且要他留心:“赛拉斯回来了。”

她往外推着他和他一道走出门去,

随手带上门,对他说,“待他好些。”

“什么时候我待他不都是一片好心?”他说,“可是,我不愿这家伙回来,

上个割草季节,我说过这活没有:

要是那时候离开,一切全都完结。”

他如今还有什么用?谁还会收留,

就凭他那一把年纪,那一点气力?

他算个什么帮手!从来指靠不上,

常在最急用人的日子里甩手就走。

………

割草季节,什么样的帮手都奇缺,

冬天,他回来了,我已精疲力竭。”

一弯残月,正在不断向西方沉落,

带着整个天幕,随它向远山移去,

月光柔和地泻在她的膝上。于是,

她展开裙裾承接。又伸出一只手,

伸在竖琴琴弦般的曙光光柱之间,

仿佛弹奏出不可听见的温柔和声,

感动了坐在她身边的男人的心肠。

“沃伦,”她说,“他是回家来老死的,

这一回你不必再担心他会离开你。”

“家”,他柔声讥刺。

“是啊,不是家

又是什么?全看你对家怎么理解。

当然,他对于我们,什么也不是,

就象是陌生的猎狗来到我们面前――

在森林里追踪猎物已耗尽了气力。”

“家,是一个在你不得不走的时候

不得不收留你的地方”。

“我倒要说是

你未必见得就配有的一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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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鉴赏:

弗洛斯特有很长的诗歌创作生命,从本世纪初一直延续到远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60年代,而且,拥有历久不衰的广大读者群,因而是美国跨越现、当代两个时期的重要大诗人。弗洛斯特以现实主义者自居,但是他说,“现实主义者有两种:一种,把带有大量泥垢的马铃薯出示人前,以表明那是真实时马铃薯;而另一种,喜爱刷洗干净的马铃薯。”他说,“我倾向于做那第二一种。在我看来,艺术的功用在于净化生活。”他相信诗歌的积极社会效果。所以,他虽以田园诗人著称,却和传统意义上遁世的田园诗人不同,也和他同时代某些逃避现实、沉溺于寻求自我的现代派诗人不同,他是人世的。他相信个人不能脱离社会,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的种种弊端持批评态度,不过他对那一类恼人的社会问题的反应,往往是哀而不伤、怨而不怒,如果偶尔有点“争吵”味道也只是,如他自己所说,“情人间的争吵”。他相信人类性灵中具有某种足以自救和对抗混乱的支撑物,那就是爱。在创作方法方面,他给自己拟定了一个称谓,叫作“举隅派”。所谓举隅,也就是以局部表现整体,以个别反映一般,以小见大,以近寓远。在1946年他的一个诗集的自序中写道:“诗简直是由比喻构成的”,“每一首诗实质上都是一个新的比喻,否则就不成其为诗”;又说,“一首写得合格的诗不能不是一个或大或小的象征”。这篇序言的标题就叫《永恒的象征》,但是他拒绝“象征派”的概念。在另一个场合,他表示,他宁愿称自己为“寓惫派”,他推崇含而不露。他主张,“诗,始于乐趣,终于智慧”,也就是说,诗,应该给人以美的享受和思想上的启迪。

在形式上,有继承、有发展,对于传统来说,是个推陈出新的大手笔。他不赞成自由诗,认为“自由诗是打网球而不用球网”,尽管他后来也偶尔打打这样的网球。例如早期的《火与冰》已经很象是自由诗,然而他始终重视“句子的音响”,他的诗行节奏,常用“松散的抑扬格”,有些韵式,经过精心的设计,例如《雪夜林边暂驻》。他的语言,不尚夸张,不事雕琢,力求从“今日听到的”民间活的口语,方言汲取淳朴、清新,富干生命力的营养。他在语言上的主张会使人想起华滋华斯,他认为,“普通人的口语,经常涌现出富有诗意的词汇,日常的谈话声调是诗歌声调的源泉。”《牧场》可认为是最好的例证。弗洛斯特不仅善于抒情,也善于叙事。他的叙事诗多采取独白或对话的形式,直接使用经过提炼的口语、方言,有节奏、无韵,富于戏剧性,常常象是一出出的独幕剧。《雇工之死》是弗洛斯特叙事诗的杰出代表作,曾被当作独幕剧搬上舞台演出而获得很大成功。这首诗描绘了三个人物,被刻画得最充分的是那个没有出场的、劳碌一生、已经精疲力竭以至终于死去的雇工。他贫穷而自尊,宁愿出卖劳动力以维持残生,也不卑躬屈节去乞求身为银行董事的阔兄弟的怜悯,劳动时全力以赴,对别人十分关心,诚实,然而愚昧。老了,象被挤干了的柠檬,走投无路,无家可归,甚至可能死无葬所。由于心灵高尚而优美动人的,是那位女主人玛丽,温柔、善良、对同类满怀柔情,代表了弗洛斯特所标榜的爱。而沃沦,作为雇主,尽管按我们的划分阶级标准看,只是个雇佣少量季节工而并不富裕的上中农,却仍然具有一个雇主的精神特征。当他想到那位雇工时首先想到的是对自己有用无用。象《爱与问题》一样,弗洛斯特常用社会最小的细胞――家庭象征全社会,在《雇工之死》这首近200行的叙事诗里,他写的是美国农业地区一件细小的生活插曲,却反映了整个国家的一些重大问题,贫困劳动者的窘境,金钱支配下的人际关系,等等。弗洛斯特的诗,无论是抒情诗或是叙事诗,都仿佛是一幅幅素净的水墨画:质朴无华,淡而有味。

对于罗伯特·弗洛斯特作品及思想的研究

(一)人与自然、社会辩证思想

弗罗斯特是20世纪美国最杰出,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1874年3月26日生于旧金山,1963年1月29日卒于波士顿. 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不想浪漫派、唯美派那样矫揉造作。不追求外在的美,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土人情开始,渐渐进入这里的境界,朴实无华,但却细致含蓄,耐人寻味。他的许多诗都是朴素中见优美,平淡中有瑰奇,是美国诗库中的珍品。这与他诗歌中折射出的真理是分不开的,特别是他的抒情诗从不同的维度折射出了诗人悖论性的人生哲学。本文通过分析弗罗斯特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辩证关系来诠释诗人的辩证思想。

佛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时期。他与艾略特被视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人物。

罗伯特u2022弗洛斯特一生获得过四次普利策奖,是美国获得这一殊荣的唯一诗人,长期以来他在广大读者的心目中,一直是美国不戴桂冠的桂冠诗人。弗罗斯特生活的时代是旧秩序崩溃和新秩序建立的过渡时期,是美国传统文学向现代主义文学转变的时代,因此他的诗歌创作是美国新旧两种文艺思想彼此衔接与融合的产物。他不刻意进行诗歌手法上的革新,而是旨在通过自己的诗歌说明某一哲理;他从不形而上学地片面看待问题,而是对每件事情都能达到辩证的思维,并期望用辩证思想解决人类生存和思想的困境。弗罗斯特诗的这一特点客观上要求我们要用辩证的观点分析诠释其诗,本文通过分析其诗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辩证关系来诠释诗人的辩证思想。

(二)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三)人与社会的对立与统一(四)人与人的对立统一关系

总之,弗洛斯特的诗歌充满辩证思想,因此要求我们必须以辩证的观点理解其诗,了解其人。一方面,生活的艰辛与磨难,使他产生了失望、悲观和厌世情绪。另一方面,他看到生活中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值得追求,因此,生活又值得眷恋。他总能从对立中找到统一。他坚信在爱与恨的冲突中爱必将战胜恨。他从爱自己开始发展到爱他人、爱生活、爱世界。他信仰爱,相信爱的力量和价值,他认为没有对大自然的热爱,便没有对人类、对生活的热爱。正是他对自然的热爱,进而使他发展到对生活和人类的热爱。正是对自然、对生活和对人类的热爱促使他拿起笔创作了许多优美的抒情诗篇。在他看来,“爱有她用群山和环绕的手臂拥抱的大地”(《羁绊与火》)。“天地是适合于爱的地方”《白桦》),爱是进步的源泉,爱能改变现实、创造生活、滋育宽恕和容忍、抵御生活中的敌意和逆流。

弗洛斯特的可敬之处是他能站在哲理的高度观察个人和社会。他把个人的进步和完善视为生活的最高目标,他相信当许许多多的人成长为完美的人时,当个人的才华和潜力能得到全面发展时,社会自然会受益于这些人的知识、才华和个性。这就是弗罗斯特人生观中积极、主动的一面,他要人们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在个人与社会的不断冲突中保持和发展个人的才华和人格,让个人思想和道德的升华完善生活,改造社会。弗洛斯特之所以能创作出诗歌中的精品正是因为他不是独立于社会的,他具备时代感和历史感的统一,使他能自觉地去感悟时代精神,努力地捕捉民族的心理轨迹和历史的生命脉搏,从而获取深刻认识与整体把握思想的力量,使其诗歌有深层次的内涵,有血有肉,人们能从中学到、看到一些东西。他更以其诗向人们证明了一条真理:诗的生命不在于自我张扬,而在于同人民的血肉联系。

罗伯特·弗洛斯特

《罗伯特·弗洛斯特》

编者:(英国)法甘

基本信息

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ISBN:7810951998

条形码:9787810951999

包装版本:1

装帧:平装

【内容简介】

本书系《剑桥大学指南》丛书的一种,共收12篇上关权咸文章,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美国诗人弗洛斯特和他的诗歌。第一篇文章用大量的资料对弗洛斯特在生平进行了整理、综合,并给予中肯定评价,使读者看到了诗人以外的弗洛斯特;第二篇到第九篇文章从不同方面对弗洛斯特的诗歌风格、写作技巧以及运用的修辞手法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最后三篇则从政治、经济、人文的角度分析了弗洛斯特本人及其体现在诗歌中的相关观点。为12篇文章立意新颖,角度各异,对于深层次地解读弗洛斯特的诗歌并全方位地了解这位杰出诗人,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目录

List of contributors

Acknowledgments

Cbronolgoy

Note on the text

List of the poems cited

Introduction

ROBERT FAGGEN

1 “Stay Unassuming":the Lives of Robert Frost

DONALD G.SHEEHY

2 Frost Biography and Witness Tree

WILLAM PRITCHARD

3 Frost and the Questions of Pastoral

ROBERT FAGGE

4 Frst and the Ancient Muses

HELEN BACON

5 Frost as a New England Poet

LAWRENCE BUELL

6 "Across Spaces of the Footed Line":the Meter and Versification of Robert Frost

TIMOTHY STEELE

7 Frost’s Poetry of Metaphor

JUDITH OSTER

8 Frost and the Mediative Lyric

BLANFORD PARKER

9 Frost’s Poetics of Control

MARK RICHARDSON

10 Frost’s Politics and the Cold War

GEORGE MONTEIRO

11 "Synonymous with Kept":Frost and Economics

GUY ROTELIA

12 Human Presence in Frost’s Universe

JOHN CUNNINGAM

Select biliography

Index

关于罗伯特·弗洛斯特的轶事

罗伯特·弗洛斯特的墓志铭

“我和这个世界有过情人般的争吵”

――罗伯特·弗洛斯特

推荐背景:这句话是诗人临终前要求刻在墓碑上的,可谓弗洛斯特真实人生的写照。诗人深爱着这个世界,但又不得不有所妥协,甚至发生争执。诗人挣扎于两个世界之间,有欢欣、有苦恼,有入世,也有超脱。

罗伯特·李·弗洛斯特(1874-1963),是美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一位重要的诗人,是仅有的得过4次普利策优秀诗歌奖的诗人,他的诗在美国各阶层拥有广大的读者群。

他1874年3月26日出生在旧金山,做过鞋、教过书、编过乡村小报,并按照祖父规定的条件为接受一个农场而在农场上工作10年。1912年,几乎是一满10年就卖掉了那个农场,举家迁往英国,为他选择的诗歌事业作孤注一掷的冒险尝试。

他在伦敦获得了成功。《一个男孩的愿望》(1913)和《波斯顿以北》(1914)的出版,使他一举成名,英国人的喝彩使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回到美国时,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此后,不断有新作问世,而且声誉日隆。1961年肯尼迪出任总统时,他应邀在就职典礼上朗诵他的诗作,成了美国非正式的桂冠诗人。

弗洛斯特的诗多取材于农家生活而以新英格兰地区为背景,因而有新英格兰田园诗人之称。

罗伯特·弗洛斯特的初恋

美国大诗人罗伯特·弗洛斯特( Robert Frost )经常对他的传记撰写人汤普森先生讲起他的初恋故事:他十二岁的时候住在赛伦,常给一位名叫赛玻拉( Sabra )的女同学写信。可是赛玻拉有着许多爱慕她的人,并没有对他表示特别的好感。后来他离开了赛伦,就再也没有她的音信。

作为传记撰写人,汤普森先生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后,听说赛玻拉因丈夫亡故,又回到了赛伦,他写信求见,对方也欣然允诺。他见到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身材高挑、满头白发却依然清丽。她记忆中的儿时旧事,与诗人所述差不多。汤普森先生第二次造访时,赛玻拉说她最近在自家的阁楼上打开一只尘封的箱子,找到了她读书时的一个铅笔盒子。在铅笔盒子的夹层,见到了四封罗伯特·弗洛斯特当年写给她的信。经汤普森先生建议,她把这些信捐赠给一家专门收集罗伯特·弗洛斯特文稿的图书馆封存。

一个偶然的机会,诗人在这家图书馆见到了这四封信。后来,他对汤普森先生说:他看了信上开头的“亲爱的小赛”( Dear Sabe ),看到了自己当年热情洋溢的情书,任何人都无法理解,有多少往事涌上心头,激动得不能自持。( no one could possibly understand how overwhelmed he was by the memory which flood up as he read )等他看完最后一封信,他觉得热辣辣的泪水刺得眼睛生疼。 ( by the time he finished the last note, he could feel the tears burning in his eyes ) 这时,诗人的眼中浮现出这样的情景:

每天放学以后,还有周末,小赛、他哥哥,常和他一起到森林中漫游。兄妹二人都爱冒险。常常用激将法逼着他跟上他们俩……“我很喜欢你送给我的那些树叶子,我已经夹在我的拼写簿子里了。”他在信上写道。深深的林子,绿绿的树,一缕缕阳光时而投到少年的脸上。一个像男孩子那样蹦蹦跳跳的淘气的小女孩……

“六十年啦!”诗人自言自语“我从来没有忘记。”( sixty years … I have never forgotten!)

美国诗人弗罗斯特大概是一个凡事都爱挑剔的人,但有一次他却这样讲过:“读者在一首好诗撞击他心灵的一瞬间,便可断定他已受到了永恒的创伤――他永远都没法治愈那种创伤。这就是说,诗之永恒犹如爱之永恒,可以在倾刻间被感知,无需等待时间的检验。真正的好诗……是我们一看就知道我们永远都不可能把它忘掉的诗”。

显然,弗罗斯特这里谈的并不是“读者”而是他自己生命中的某种刻骨铭心的经验。

美国诗人罗伯特.弗洛斯特也曾说过:“Nothing gold can stay.”――美好的东西无法常驻。但我们说有些事物是永恒的,并不是因为它们在物质上存在得久远,能够抗住岁月的洗炼。反倒是因为这些事物只存在于某个时空之内,空前而绝后。因为它们自身的耀眼,历史的视网膜上便永久地灼上了存在的痕迹。任时间悠远地流逝,它们在人类的记忆中鲜活无比无可否认地存在着,只要你用心去观看,便会重现在眼前。这也是一种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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