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霄的个人简介
龙翔霄(1496-1569),原名飞霄,曾师从王守仁。字泰渠,号潜之,明常德武陵人。生于明弘治九年(1496),明正德十四年(1519)举人。
人物生平
明正德十四年(1519)举人,授四川阆中知县。为政宽仁,处事公正,时人乐为所用。执政持平,境内大治。土人歌曰:“谁谓郡,郡有纪母;谁谓邑阜,邑有龙父。”
后调云南丽江、太和知县。熟谙吏治,决讼如流,他郡有疑狱或难事悉委之。太和仓有积粟,吏虞红朽获罪,龙翔霄令舂粟得米,出陈易新,民免困累,而积贮之数无亏,后行之阖省。
擢南京军车驾左主事,晋员外郎,迁南京户部郎中。出为贵州程番知府,任内督修新城,铲除匪患,平反冤狱。曾代学政,考选六部诸生,得人才众。
时值朝廷考绩,大吏向其索贿,许以高官,他蚩之以鼻,请辞归。明隆庆三年(1569)卒,年七十三。
史料记载
龙翔霄,字泰渠。武陵(今常德)人。明正德十四年举人。任云南太和知县。县仓积谷红腐,他令卖出陈谷,换进新谷,获得上官好评,并将此法推广。迁南京兵部主事。升程番知府。任内督修新城,缮治关梁,外族不敢犯。晋秩中宪,仍留任。适逢大考,吏索千金,遂致仕归。子龙德孚亦有名。
鄂尔泰《乾隆云南通志》卷十九传云:“龙翔霄,湖广武陵人。嘉靖间任太和知县,熟谙吏治,决讼如流,他郡邑有疑狱或难事悉委之。太和仓有积粟,吏虞红朽获罪,霄令舂粟得米,出陈易新,民免困累,而积贮之数无亏,上官下其议,行于阖省。后迁南京兵部主事。”
汪道昆《明故贵阳太守进阶中议大夫泰渠龙公暨赠安人傅氏合葬墓表》:“公幼受业杨太史(杨褫)之门,孳孳问道。会王文成公(王守仁)谪鬼方,杨绍介,而见公于蘧庐。既知名,命以“翔”易“飞”,公唯唯。既冠,字潜之。”(见《龙氏外集》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