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芳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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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芳伯的个人简介

罗芳伯(1738年-1795年),原名芳柏,1738年出生于广东梅县石扇堡一耕读之家。1772年到婆罗洲,组建采金公司。1777年担任首任国家首脑“大唐总长”,并被当地人尊称为坤甸王。1795年因病在坤甸逝世,终年58岁。

人物生平

屡试不中,漂洋过海

罗芳伯自小就学习文学习武,是同辈中的佼佼者,

生活勤俭,又勤奋好学,乡里的人都对他赞不绝口。

1772年,34岁的罗芳伯因多次乡试不中,对仕途彻底灰心,于是和百多名亲戚朋友漂洋过海,经虎门来到盛产金矿和钻石的婆罗洲(即今印度尼西亚西部的加里曼丹岛)。

平息盗匪,成立兰芳

起初,芳柏以教书为生,他发现婆罗洲的华人非常贫穷,衣食不足,有甚者流浪街头,生活十分困苦。于是,罗芳伯就着手组建了“采金公司”,开发金矿,为改变人们的生活而努力。金矿的开采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推进了经济发展。他不但才艺非凡,还团结侨胞,积极与当地人合作,因此罗芳伯的名字在华人圈子传开了,当地的土著居民听到也会肃然起敬。

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后,罗芳伯又开始处理安全问题。罗芳伯先是团结华人,组织“同乡会”,继而联合婆罗洲的苏丹,奋力击退外来入侵者,迅速平定了兰腊、万诸居、斯芳坪等地的土匪海盗,取得了东万律的管辖权。

平息了盗匪后,罗芳伯的声望如日中天,当时他率领的部队已经有三万多人,平定叛乱后,又有二十多万当地人主动归附。当地苏丹也表示臣服,要将王位让给罗芳伯,但多次被他拒绝。最终在苏丹的一再劝说之下,罗芳伯表示可以接受政权,但决不答应做国王。1777年,以东万律(今坤甸)为首都的“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建立,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在他管辖下的11万民众一致拥戴他,称他为“大唐总长”,敬称为“芳伯”。罗芳伯担任首任国家首脑“大唐总长”,并被当地人尊称为坤甸王。

巧除鳄患,为政举措

兰芳共和国成立后不久,国内就爆发了鳄鱼灾难,成群结队的鳄鱼在兰芳国内水域活动,活动猖獗,不时登岸吞噬人畜,民心极为惊恐不安,严重危害百姓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消息后,大总长罗芳伯立刻亲自前往受灾地区,指挥人民成功地驱逐了鳄鱼。当时的罗芳伯遂设计一方面暗中带人在鳄鱼聚集点上投毒与埋伏弓箭,另一方面又效韩愈在潮州祭祀鳄鱼的办法,摆设祭桌,宣读祭文,勒令鳄鱼即时离境。据说当地的“鳄患”未久即消除。当地的土人与华侨对罗芳伯的治鳄手段极为敬佩,视他为有神奇本领之异人。

罗芳伯占据了以曼多为中心,南北数十里的产金之地,并自任这一区域管理机构――曼多总厅的最高负责人,以此建制成一个在内部实行自治的华侨社区。他在治区内施行独立的法规,自行征收税金,寓兵于民,并大力扶持采矿、农业、交通、文教各业的发展。由于罗芳伯治理下的曼多地区实行高度自治体制,以致后世的一些史学家曾误认为罗芳伯在曼多建立了独立的共和体政区。

向清称藩,遗憾而终

刚刚建国,罗芳伯就派人回国,觐见乾隆皇帝,请求称藩,

想把西婆罗洲这块土地纳入大清的版图,或者变成藩属国家。但乾隆皇帝根本不想理睬这些“天朝弃民”,也不承认这个南洋华人在海外建立的国家。为此,罗芳伯郁郁而终,临终前他还交代国民,无论今后谁为国家领导,归顺大清之心决不可变。

当时罗芳伯等人想要归顺清朝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想找一个强大的靠山。荷兰殖民者一直对兰芳共和国虎视眈眈,并不断派兵侵扰。罗芳伯等国家领导人认为,如果仅仅依靠兰芳小国的力量,很难抵抗荷兰殖民者,只有借助清朝的力量,才可以镇住荷兰人。

兰芳的这一举措起到了一定效果。罗芳伯向清朝称藩的愿望虽然未能实现,但清政府最终同意与兰芳共和国开展贸易。兰芳也借助此点,向外制造假象,宣称兰芳已经是清朝的藩国。此举果然唬住了荷兰人,当时的清朝正处于康乾盛世,荷兰人担心对兰芳的入侵引起清朝的反对,他们不得不停止对兰芳的骚扰。

清朝衰败,沦为傀儡

不过,清朝政府很快走向了衰败。1840年与1856年的两次鸦片战争,暴露了大清帝国的腐败无能。由于清朝屡次败给西方列强,荷兰人认识到清朝已经衰弱,无力再顾及境外的事。于是荷兰人趁着1884年中法战争之机,入侵兰芳共和国。

兰芳共和国人民在大总长的领导下,一方面全力进行抵抗,另一方面火速派人请求清朝派兵支援。但此时,清朝自身的统治已摇摇欲坠,根本顾不上去援救这个海外“弃民”所建立的国家。得不到清朝的支持,武器装备又与侵略军相差很远,兰芳共和国终于被荷兰殖民者灭亡。不过,由于害怕清政府做出反应,荷兰当时还不敢公开宣称已经灭亡兰芳,而是另立了一个傀儡国家以便进行统治。直到1911年清朝灭亡后,荷兰才正式宣布对兰芳地区的占领。

在“兰芳大总制”成立了19年后的1795年,罗芳伯因病在坤甸逝世,终年58岁,由江戊伯继任,确保了政局的平稳。由他创建的曼多地方政区共延续了107年,在海外的华人社区中曾引起较大的反响。[2]

为政举措

发展经济

兰芳的历史没有被人忘记的原因是它为当地的发展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兰芳各届总长都十分重视发展生产,他们带领人民改进农耕技术,提高生产效益,扩大矿业开采设立兰芳公司开采金沙,振兴林业,搜罗物产,变荒山野岭为肥沃的良田,招来商贾,列肆而市,发展商贸市场,发展交通事业,提高了当地的生产力水平和物质生活。

军事制度

军事上,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为保卫辖属安全,兰芳建立了全民皆兵制度、“工农兵”一体,经常组织青壮年进行军事训练,令人民各习拳棒,平时从事生产、耕种、行商,一旦发生战争,就集结起来打仗;同时创建了兵工厂,制造各种枪炮,建立巩固的防务。

发展教育

兰芳大力发展教育,创办学校,从清朝聘请一批著名儒生前来教学,大大提高了当地的知识水平、文化生活。

依法治国

在国家治理上,兰芳推行依法治国。建国之初,兰芳就设立法规,禁止暴政,并规定:凡奸淫抢掠者,杀无赦,稍轻则施以体罚,或游街以示辱。至应革应兴事宜,则经众议而后行,免除独裁之弊。兰芳共和国严格地遵守了这些法规,使得自身实力和影响大增,吸引了许多当地土著部落前来归附,兰芳共和国的版图迅速扩展到整个婆罗洲。

兰芳的领导人还做到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法规。

实行共和

“兰芳大总制”上建总厅,下由各级官员辅政,组织地方自治机关,

任命华侨及土人头目为各级机关首长和副首长,施行德政,是世界近代史上最早建立的民主政体雏型。兰芳是世界上最早的现代共和国之一。

在国家政治制度上,兰芳实行共和体制。国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4] 全国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至于“国之大事,皆咨决众议而行”,类似于后来普遍实行的议会制。

在国家领导人的产生上,兰芳结合中国古代的禅让制,创立了禅让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形式。上任领导在去世或下台前,推荐下届领导,但其能否出任大总长则需要多数公民赞同。罗芳伯当了18年的国家元首,于1795年病逝。临终前,他推荐同样具有文韬武略的江戊伯做下届总长,后经选举,江戊伯果然成为继任领导,并出色地继承了罗芳伯的未竟事业。后来,兰芳共和国又用同样的办法产生了多任领导人。

亲属成员

罗芳伯父亲:罗启隆

母亲:杨氏

妻子:李氏

儿子:罗子增[5]

后人纪念

“兰芳大总制”前后选举过12位总长,

到公元1884年才被荷兰帝国所吞并,历时108年。罗芳伯等人所建立的丰功伟绩,一直为后人所敬颂,如:坤甸的罗芳伯纪念厅和墓园,东万律的“芳伯公学”,以及他家乡今梅州市梅县区石扇梅北中学内的“罗芳伯纪念堂”。[6]

人物评价

兰芳共和国的这种贡献至今仍为当地人称颂。一些学者还著书立说,传颂罗芳伯建立兰芳共和国的功绩。早在20世纪60年代,著名历史学家罗香林就著有《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一书中考证了罗芳伯的生平与兰芳公司的兴衰,他热烈地赞扬这个曾经存在的华人自治体是“完全主权之共和国”。写道:“兰芳大总制与美洲合众国,虽有疆域大小之不同,人口多寡之各异,然其为民主国体,则无二也。”“晚近国人之言民主共和者,皆言此制远肇于美,近行于法,而不知先民亦有是举”。[4] 以及中国闽西归侨作家张永和、张开源又新著长篇传记《罗芳伯传》,这些著作让兰芳共和国所经历的风风雨雨再现与人们眼前。2004年,印尼百名专家学者和乡贤还专门组成宣讲团巡回千里,缅怀兰芳共和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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