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良(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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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良(民国时期)的个人简介

马良(1875-1947),字子贞,河北清苑人,回族,民国时期军阀、武术家,毕业于北洋武备学堂。曾任第四十七混成旅旅长、济南镇守使、西北边防军第二师师长。抗战爆发后,马良被日本人任命为山东省省长兼保安总司令,后加入汪伪国民政府。1946年在济南被逮捕,以汉奸罪名下狱。19467年病死济南狱中。马良热心推动传统武术,曾招揽杨鸿修等武术家为其门下,著有《中华新武术》。

人物生平

马良出身北洋新军,毕业于北洋武备学堂,曾任北洋军常备军左镇辎重营管带、第六镇参谋官、第六镇步兵第十一协第二十一标标统、第六镇炮兵第六标标统。拜摔跤名师平敬一为师,其所属多为回族,部队多习摔跤。

民国元年(1912年),马良任中央陆军第五师师长靳云鹏属下第九旅旅长。后调任山东第四十七混成旅旅长,民国五年(1916年)升济南镇守使。民国六年(1917年),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对德、奥宣战,马良任参战军第二师师长。八年(1919年),战争结束,改编为西北边防军第二师师长,仍驻山东。

民国九年(1920年),段祺瑞发动西北边防军,参加直皖战争,自任定国军总司令,马良为南路指挥,占德州。皖系大败,段祺瑞下野,马良也遭免职,闲居济南,著《中华新武术》。

民国十三年(1924年),发生“五三惨案”,日军进入济南,马良任济南治安维持会会长。民国十六年(1927年),受张之江邀请,任南京中央国术馆教务处处长,并负责教授摔跤。民国十九年(1930年),韩复榘任山东省主席,任命马良为山东肃清毒品委员会会长。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抗战爆发,日军攻陷南京,在北京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马良加入成为委员,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受任命为山东省省长兼保安总司令。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汪精卫在南京建立中央政府,任代理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长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马良加入华北政务委员会,遭国民政府明令通缉。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日军宣布无条件投降,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马良在济南被李延年部队逮捕,以汉奸罪名下狱。民国36年(1947年),病死济南狱中,享年七十岁。

发展武术

马良幼承家学,习文练武。继从平敬一学少林拳和摔跤术。经数年研习,明技击义理。1900年,马良邀集一些知名拳师着手创编“中华新武术”。此后,又于1911年和1914年两次邀集知名拳家修编斯术。其内容包括“率角(摔跤)科”、“拳脚科”、“棍术科”、“剑术科”(单手剑)。马良从1901年任山西武备学堂和直隶陆军速成学堂教习起,接连在常备军、陆军中任军职至旅长、济南卫戍司令官、济南镇守使。在这二十余年间,马良以所编 戍司令官、济南镇守使。在这二十余年期间,马良均以所编“中华新武术”为军事训练教材,并于1911年组编武术队实习,于1914年组编军事武术传习所(即技术队)训练骨干,培养师资。与此同时,马良四出游说倡议,斯术逐渐被有关当局定为“军警必学之术”,并定为全国各中等学校、专门学校、国民学校、乃至全国的“正式体操”。这些决定虽未得到全面执行,但当时和此后的一段时间内,在山东、上海、天津、北京等地都设有专门传习。中华新武术”的机构,为武术 的普及起过一定作用。后来因其内容单调,习者日少。马良著有《中华新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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