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贝尔·舒曼的个人简介
罗贝尔·舒曼(1886.6.29―1963.9.4),法国前总理。有着“欧洲之父”。生于卢森堡。先后在波恩、慕尼黑、柏林和斯特拉斯堡等地大学攻读法学专业,获博士学位。毕业后当律师。罗贝尔·舒曼 - 个人简历
1919~1949年任国民议会议员。二战期间被德军逮捕,逃脱后参加抵抗运动。后为人民共和运动的创始人。1945~1962年再任国民议会议员。
1946年6~11月任财政部长。
1947~1948年任总理。1948年7月至1953年1月任外交部长。在任外长期间,与让·莫内一起倡导欧洲建设,并于1950年5月9日提出舒曼计划,奠定了欧洲煤钢联营和防务共同体的基础。
1955年2月至1956年6月任司法部长。
1955年任欧洲运动主席。
1958~1960年担任欧洲共同市场的协商机构欧洲议会主席,并任议员至1963年2月,同年9月4日逝世。由于他在西欧联合中的贡献,被称之为“欧洲之父”。
罗贝尔·舒曼 - 早年经历
罗伯特·舒曼的父亲作为法国公民出生于与卢森堡接壤的洛林地区,母语为卢森堡语。1871年随着洛林被德意志帝国兼并,他的父亲成为德国公民。罗伯特·舒曼的母亲出生于卢森堡,和他的父亲结婚后取得德国国籍。虽然罗伯特·舒曼在卢森堡市出生,但他出生时的国籍是德国,母语是卢森堡语。德语是他的第一外语,而法语直到他上学之后才开始学习,因此他一生当中说法语时都带有口音。
1896年-1903年,罗伯特·舒曼在卢森堡上文科高中,并在梅斯取得高中毕业证书。1904年他开始在波恩大学学习法律,后来又相继在慕尼黑、柏林和斯特拉斯堡学习。1908年他在梅斯通过了德国第一国家考试(在德国要成为律师必须进行两次国家考试,两次考试期间为律师实习期)并在那里进行律师实习。1910年以24岁的年龄在柏林取得法学的博士学位。1912年他通过第二国家考试并在梅斯成为一名律师。
罗贝尔·舒曼 - 政治生涯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罗伯特·舒曼担任德意志帝国军队的士官,但并没有参加战斗,而是做民事工作。1918年成为梅斯市议会成员。
1919年阿尔萨斯-洛林重归法国之后罗伯特·舒曼接受了法国国籍,并作为洛林共和联盟的成员,成为法国议会中代表洛林的议员。1928年-1936年,他担任议会中阿尔萨斯-洛林小组的组长并曾经有一段时间担任议会的副议长。他担任议员一直到1941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盖世太保逮捕。1942年他得以逃脱。
二战结束后,罗伯特·舒曼重新担任法国议会的议员并成为议会中财政小组的组长。1946年他成为财政部部长,1947年担任了法国的总理。从1948年到1952年他出任法国外交部长。
1950年5月9日罗伯特·舒曼公布了重新组建欧洲的历史性的宣言。1951年4月18日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在巴黎签署。欧洲煤钢共同体被其视为欧洲在政治上走向联邦的重要一步。然而,由于二战刚刚结束,德国和法国之间的仇恨在民众当中还并未消除,因此罗伯特·舒曼的欧洲共同体思想在法国并没有得到理解,以致他不得不于1952年辞职。
1953年,26个欧洲国家签署了《人权和公民基本自由斯特拉斯堡公约》,这一公约受到了罗伯特·舒曼的很大影响。从1953年至1958年,他在很多地方作报告宣传一个联合的欧洲的思想。1955年他出任法国司法部长。
1957年的罗马条约将欧洲重新带回到这位“欧洲之父”早在1950年5月9日其宣言中就阐述的道路上。1958年他被任命为欧洲议会第一任议长。
罗贝尔·舒曼 - 舒曼计划
1950年5月日,舒曼发表著名的欧洲一体化宣言,为欧盟的成立提供了理念。其后不久,在法国的领头下,欧盟的前身“欧洲煤钢共同体”成立。
舒曼建议建立一个"超国家"的机构来计划和领导法国和联邦德国的煤钢生产,即"舒曼计划"(Schulman plan)。舒曼计划的核心,是将法德两国的整个煤、铁、钢的生产置于一个超越国家的高级机构的管理之下,而且这个组织还对其它欧洲国家敞开大门。该计划得到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的响应。6国于1951年4月18日在法国巴黎签订了为期50年的《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又称《巴黎条约》),在条约的基础上建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ECSC)。此后,各国寻求更大程度上的合作,并决定优先在经济领域而不是政治领域加强合作。各国经济可以通过建立共同参加的经济组织而联系得更加紧密。舒曼计划奠定了欧洲煤钢联营和防务共同体的基础,舒曼也作为“欧洲之父”永远被载入史册。
1949年12月13日,欧洲委员会咨询议会通过决议,建立成立欧洲超国家的钢铁高级机构,以协调管理西欧各国的钢铁工业。决议还建议在煤炭、石油、电力和交通运输等方面也建立类似的高级机构。1950年5月4日,法国外交部长舒曼致函欧洲委员会秘书处,表示法国对上述建议感兴趣。5月9日,舒曼举行记者招待会,发表了一项声明,提议“把法国、德国的全部煤钢生产置于一个其他欧洲国家都可参加的高级联营机构的管制之下”,“各成员国之间的煤钢流通将立即免除一切关税”。舒曼的这一声明,通常被称为“舒曼计划”。根据舒曼的建议,1950年6月20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六国在巴黎开始谈判。六国达成协议,于1951年4月18日签订了为期50年的欧洲煤钢联营条约。欧洲煤钢条约签订后,苏联照会法国政府,谴责“舒曼计划努力的目标是恢复西德的战争工业,努力加紧西德的军国主义化。”
1950年5月9日,法国外交部长罗贝尔-舒曼,在事先同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商谈后;发表了一个西欧煤钢联营计划,这就是“舒曼计划”。该计划主张以法国和联邦德国煤钢工业为基础,把西欧各国的煤钢工业部门联合起来,由一个超国家的高级机构共同管理“联营”。美国出于加强对西欧的控制以抗衡苏联,一贯鼓吹西欧“一体化运动”,主张“政治统一”、“军事统一”和“经济统一”,因而也赞同舒曼计划,根据该计划,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政府代表在巴黎进行了近一年的磋商,于1951年4月18日签订了《欧洲煤钢联营条约》。1952年7月25日,条约正式生效。8月,正式成立超国家的“联营”最高权力机构,由九人组成,舒曼计划的起草人法国的让-莫内担任该机构的首任主席。1953年2月到1954年8月,“联营”六国先后建立了煤、钢、铁砂、废铁、合金钢和特种钢的共同市场。“联营”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调成员国的煤钢生产、投资、价格、原料分配和内部的有效竞争。欧洲煤钢联营促进了成员国冶金工业的发展,它的建立为50年代后期成立“欧洲共同市场”奠定了基础。
影响深远
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在法国首都巴黎签署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
1957年3月25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旨在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条约(又称《罗马条约》)。
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组建。
1965年4月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又签署《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
1967年7月1日,《布鲁塞尔条约》生效,欧共体正式诞生。
1973年英国、丹麦和爱尔兰加入欧共体。
1981年希腊加入欧共体,成为欧共体第十个成员国。
1986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欧共体,使欧共体成员国增至12个。
1993年11月1日,根据内外发展的需要,欧共体正式易名为欧洲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