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渭的个人简介
刘宏渭,女,1966年9月生,辽宁省葫芦岛市人。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济南市、威海市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山东文翰律师事务所律师。
教育背景
1989年毕业于(北京)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就职于山东大学法学院。
2001年获山东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研究方向
民商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破产法、亲属继承法。2008年应邀作为访问学者赴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METRO(Maastricht European institute for Transnational Legal Research)访学一年,主要从事“中荷财产法比较研究”。
社会兼职
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济南市、威海市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山东文翰律师事务所律师。
学术成果
论文
1、论文 “刍议商事留置权的成立条件”(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参评优秀论文),获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2、“论债权人的撤销权”,山东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00年会二等奖。
3、论文“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探讨”,《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06年论文集》,甘肃政法学院。
4、“浅论配偶权”,《山东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
5、“析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2002年12月24日《法制日报(理论版)》
6、“病历档案管理与保护患者隐私权”,《档案学通讯》2004年第4期。
7、“刍议商事留置权的成立条件”,《齐鲁学刊》2004年第5期。
8、“按份共有中应有部分之研究”,《东岳论丛》2004年第6期。
专著
《亲属法原理与实务》,大连出版社2004年出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第二作者),1996年10月出版。
10、主编及参编:《侵权责任法疑难问题研究》,山东出版社2004年出版;《民法总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2月出版;《以法为本―法学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商法部分)》,2003年4月出版;《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出版;《婚姻家庭继承法》,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出版。
科研项目
1、“两大法系善意取得制度比较研究”,2004年10月至2007年10月,获山东大学科研立项。(已完成)
2、“中荷留置权制度比较研究”,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