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恺(东汉)的个人简介
刘恺(?~约124年),字伯豫,沛国丰(今江苏丰县)人。东汉宗室大臣,汉宣帝刘询五世孙,楚孝王刘嚣玄孙,居巢侯刘般子。
不愿袭爵,隐居逃避。侍中贾逵举荐下,入朝为郎,迁侍中,风行备受仰慕,迁步兵校尉。汉和帝永元十三年,迁宗正卿、侍中、长水校尉。汉安帝永初元年,代周章为太常。六年,代张敏为司空。
元初二年,代夏勤为司徒,在任五年,称病辞职。为尚书陈忠所荐,拜太尉。在任三年,因病致仕,岁余去世。
人物生平
刘恺字伯豫,按礼法,应当世袭父亲刘般的封爵。为了让给弟弟刘宪袭爵,离家逃走,以躲避世袭封爵。过了很久,章和年间,有关部门上书请求撤除他的封国,汉肃宗赞美刘恺的义行,特别优待宽容他,可刘恺还是不肯露面。过了十余年,永元十年,有关部门重申原来的请求撤除刘恺的封国。侍中贾逵给皇帝上奏书,说:“孔子说过u2018能用礼让的道理来治国,对处理国事就没有什么困难了!u2019。我了解到居巢侯刘般的承嗣儿子刘恺,平素品行,对兄弟友爱,为人谦逊清白,把封国让与弟弟刘宪,自己藏身隐居很久了。有关部门不推究刘恺乐于为善的本意,而依照平常的法则处理此事,这恐怕不能鼓励礼让的风气,也不能成全宽容仁厚的教化。前代有扶阳侯韦玄成,近代有陵阳侯丁鸿,都因高洁品行没有接受封爵,从未听说过他们遭到贬爵削封,却都升官登宰相之位。现在刘恺仰慕前贤,有伯夷的节操,应当让他蒙受矜怜宽宥,保全他祖先的功业,以扩大彰显朝廷崇尚仁德的美誉。”和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下诏说:“过世的居巢侯刘般,他的继嗣儿子刘恺,(按礼法)应当世袭父亲刘般的封爵,而刘恺声称遵从父亲的遗愿,把封国爵位让与弟弟刘宪,自己逃走藏身隐居七年,他操守很是坚定。大凡王法在于推崇善举,助人完成美事。现准许刘宪袭爵。这是对特殊情况的权宜处理,以后不得以此为例。”于是征召刘恺,将他任命为郎,不久升迁为侍中。
刘恺入朝为官,同朝为官者没有谁不敬仰他的风操品行。刘恺性情纯厚古朴,推崇有才德而隐居不仕的人,每逢征召举荐人才时,一定以岩穴之士(隐士)为先。他评论引证,谈吐高雅。以往制度规定:三公、九卿、二千石官员、刺史,不得为父母守丧三年,因此朝廷上下众多官员都废弃了丧礼。元初年间,邓太后下诏规定长吏以下官员不为父母服丧三年的,不得参加主掌诉讼案件和选拔举用贤能。当时有人上奏说州郡的长官也应该执行与此相同的丧礼制度。朝廷下诏让公卿大臣们讨论,议论者多认为州郡的长官不便行此丧制。只有刘恺建议说:“朝廷下诏书,之所以制定长吏以下必须守丧三年的法令,不过是为崇尚教化、移风易俗,来达到弘扬孝道的目的。现在刺史、二千石这样的官职作为州郡的师表,其职责就是教化百姓、美化风俗,按理更应该实行为父母守丧三年的礼制,用自己为他人作了榜样。可是议论的人却不探寻它的原委,以至于说郡守级官员不应该服丧三年,这就像使河水的源头混浊却想得到清泉,使树木的外形弯曲却想得到笔直的影子,这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太后听从采纳了他的建议。
当时征西校尉任尚,因为非法谋取利益而被羁押追究抵罪。任尚曾经是大将军邓骘的副手,因而邓骘的党羽庇护他,太尉马英、司空李A迎合邓骘的旨意,不再事先请示,就独自解除任尚的监禁,刘恺不肯赞同判议。后来,尚书台查办此案,太尉马英、司空李合二人都受到责罪,而朝廷称赞了刘恺。汉安帝亲政的时候,下诏征召刘恺授予太尉官职,在任上治事三年,因为身体疾病请求退职告老还乡。汉安帝过了很久,才答应他。一年多后,在家里去世。
朝廷派使者监护丧事,赐东园秘器以及钱五十万、布千匹。
历史评价
范晔《后汉书》赞曰:公子、长平,临寇让生。淳于仁悌,“巨孝”以名。居巢好读,遂承家禄。伯豫逡巡,方迹孤竹。文楚薄终,丧朽惟速。周能感亲,啬神养福。?
亲属成员
天祖:汉宣帝刘询
高祖:楚孝王刘嚣
曾祖:楚思王刘衍
祖父:楚王刘纡
父亲:居巢侯刘般
弟弟:居巢侯刘宪
儿子:刘茂
史料记载
《后汉书 卷三十九 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第二十九》
刘恺,字伯豫,居巢侯刘般少子,以当袭般爵,让与弟宪,遁逃避封。积十余岁,至永元十年,有司复奏之,侍中贾逵因上书曰:“孔子称’能以礼让为国,于从政乎何有’。窃见居巢侯刘般嗣子恺,素行孝友,谦逊洁清,让封弟宪,潜身远迹。有司不原乐善之心,而绳以循常之法,惧非长克让之风,成含弘之化。前世扶阳侯韦玄成,近有陵阳侯丁鸿、侯邓彪,并以高行洁身辞爵,未闻贬削,而皆登三事。今恺景仰前修,有伯夷之节,宜蒙矜宥,全其先功,以增圣朝尚德之美。”和帝纳之,乃征恺,拜为郎,稍迁侍中。
恺之入朝,在位者莫不仰其风行。迁步兵校尉。十三年,迁宗正,免。复拜侍中,迁长水校尉。永初元年,代周章为太常。恺性笃古,贵处士,每有征举,必先岩穴。论议引正,辞气高雅。六年,代张敏为司空。元初二年,代夏勤为司徒。
旧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由是内外众职并废丧礼。元初中,邓太后诏长吏以下不为亲行服者,不得典城选举。时,有上言牧守宜同此制,诏下公卿,议者以为不便。恺独议曰:“诏书所以为制服之科者,盖崇化厉俗,以弘孝道也。今刺史一州之表,二千石千里之师,职在辩章百姓,宣美风俗,尤宜尊重典礼,以身先之。而议者不寻其端,至于牧守则云不宜,是犹浊其源而望流清,曲其形而欲景直,不可得也。”太后从之。
时,征西校尉任尚以奸利被征抵罪。尚曾副太将军邓骘,骘党护之,而太尉马英、司空李A承望骘旨,不复先请,即独解尚臧锢,恺不肯与议。后尚书案其事,二府并受谴咎,朝廷以此称之。
视事五岁,永宁元年,称病上书致仕,有诏优许焉,加赐钱三十万,以千石禄归养,河南尹常以岁八月致羊酒。时安帝始亲政事,朝廷多称恺之德,帝乃遣问起居,厚加赏赐。会马英策罢,尚书陈忠上疏荐恺曰:
臣闻三公上则台阶,下象山岳,股肱元首,鼎足居职。协和阴阳,调训五品,考功量才,以序庶僚,遭烈风不迷,遇迅雨不惑,位莫重焉。而今上司缺职,未议其人。臣窃差次诸卿,考合众议,咸称太常朱伥、少府荀迁。臣父宠,前忝司空,伥、迁并为掾属,具知其能。伥能说经书而用心褊狭,迁严毅刚直而薄于艺文。伏见前司徒刘恺,沈重渊懿,道德博备,克让爵土,致祚弱弟,躬浮云之志,兼浩然之气,频历二司,举动得礼。以疾致仕,侧身里巷,处约思纯,进退有度,百僚景式,海内归怀。往者孔光、师丹,近世邓彪、张,皆去宰相,复序上司。诚宜简练卓异,以众望。
书奏,诏引恺拜太尉。安帝初,清河相叔孙光坐臧抵罪,遂增锢二世,衅及其子。是时居延都尉范复犯臧罪,诏下三公、廷尉议。司徒杨震、司空陈褒、廷尉张皓议依光比。恺独以为:“《春秋》之义,’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所以进人于善也。《尚书》曰:’上刑挟轻,下刑挟重。’如今使臧吏禁锢子孙,以轻从重,惧及善人,非先王详刑之意也。”有诏:“太尉议是。”
视事三年,以疾乞骸骨,久乃许之,下河南尹礼秩如前。岁余,卒于家。诏使者护丧事,赐东园秘器,钱五十万,布千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