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培俭的个人简介
吕培俭(1928年8月-),江苏洪泽人,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函授专修科毕业,大专学历。194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审计署审计长等职。
早年经历
吕培俭是战争年代,在中共军队中培养出来的财务干部。1944年7月,他在淮北苏皖边区淮宝县中学毕业后,即参加新四军;并在新四军第四师供给部会计训练队学习。此后,吕培俭曾在新四军第四师供给部、华中军区供给部工厂管理处、华东军区供给部被服第二总厂担任会计工作。1948年,又被安排到华东野战军随营军政干部学校学习。学习结束后,吕培俭就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工作;后历任三野财经工作队组长,豫皖苏区财经办事处计政科组长,三野后勤部工作队分队长、区队长等职。
中共建政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吕培俭一直在财经部门工作;并历任华东军政委员会财政部审计、组长、副科长,财政部经建财务司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财政部办公厅机要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办公厅副主任,财政业务组副组长、工业交通商业财务司副司长等职;于1978年5月,升任财政部副部长。
1982年4月15日,吕培俭在赵紫阳“内阁”中出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理事长。1985年3月,他又被安排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长。1994年4月,已达到部长级干部退休年龄的吕培俭,离开了已工作九年的审计长职位;被任命为国家开发银行监事会主席。1998年3月,吕培俭当选为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其秘书肖钢后出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银行董事长。
央行体制改革实践者
“1982年4月的一天,我还在财政部工作时,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通知财政部党组,说国务院机构改革拟组建中央银行,要调他到这个银行任行长,并让我参加他主持召开的研究中央银行问题的会议。”2009年8月,原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吕培俭一篇名为《我国中央银行体制确立的回顾》一文中这样写到。
在那次会议上,姚依林副总理指出,实行改革开放后,经济迅速发展,社会资金逐渐增多,银行的作用日益重要,为了加强信贷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综合平衡,国家需要有一个中央银行。
然而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既有金融管理、货币发行等中央银行职能,又办理工商信贷、城镇储蓄等专业银行业务,机构庞大,任务繁重,难以集中精力做好中央银行的工作。
针对这一问题,经会议研究决定,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地位和职能不作变动,采取强化中央银行职能的改革办法。具体方案是,在人民银行领导下设立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工商信贷部,负责办理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等专业银行的业务,使人民银行党组和行领导集中精力抓中央银行的工作。后来,这个方案报经党中央和国务院同意,成为了人民银行的机构改革方案。
正是在人民银行机构改革的背景下,1982年4月15日,时年54岁的吕培俭走马上任央行第六任行长。由于身兼央行改革重任,吕培俭甫一上任就备受关注。
在担任央行行长之前,吕培俭一直在财经部门工作。解放前,他曾任华中军区、华东军区供给部会计。建国后,他历任华东军政委员会财政部审计、组长、副科长,财政部经建财务司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财政部办公厅机要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办公厅副主任,财政业务组副组长、工业交通商业财务司副司长等职。
上任之初的吕培俭的首要任务就是按照上述方案对人民银行的机构进行改革,将原来的工商信贷局、储蓄局改组为工商信贷部,在人民银行领导下独立处理职能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1982年7月14日,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及其与专业银行的关系问题请示》,进一步强调“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国金融的国家机关”,以此为起点开始了组建专门的中央银行体制的准备工作。
1983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组织机构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国务院直属局级的金融经济组织,在金融业务方面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同年6月25日,国务院同意并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的报告》。
历史很快翻至1983年9月17日这一页,这一天,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具体规定了对后来影响深远的人民银行10项职责。“这个文件不只涉及中央银行,还涉及几家当时的专业银行、保险公司,这是对银行机制的全面改革。”多年后,吕培俭回忆说。
为了贯彻国务院的这一决定,在吕培俭的领导下,人民银行主要抓四件事情:一是抽调干部组建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二是将中国银行原来管理国家外汇的机构、人员划出来组建国家外汇管理局;三是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开会研究决定银行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四是研究制定人民银行与专业银行划分信贷资金和相互资金往来的管理和结算办法,解决专业银行随意向人民银行透支问题,为中央银行主要用经济办法管理专业银行创造条件。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将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剥离出来,由1984年新设立中国工商银行来专业经营。
事实上,尽管从1984年起中国工商银行分支机构已自上到下的相继成立,但在1984年内仍与中国人民银行合署办公,资金仍然统一调度。直到1985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正式分离出去,人民银行才真正脱离具体信贷和储蓄业务,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经过这次改革,我国银行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国家有了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并明确规定其职责,加强了对全国金融事业的领导和管理;二是新组建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接办原来由中国银行行使的管理国家外汇的职能,将国家外汇的管理与经营分开,加强了国家外汇的统一管理;三是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国家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管理下,开始形成统一的国家金融体系,使金融工作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四是几家专业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由隶属于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局级金融机构改为国务院直属局级(副部级)经济实体后,推动了我国金融事业加快发展;五是人民银行与专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真正分开管理,堵塞专业银行随意向人民银行透支的漏洞,为人民银行用经济办法管理专业银行创造了条件;六是提出人民银行按经济区划设立分支机构和专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按一定比例存入人民银行,归人民银行支配使用的存款准备金制度等现代银行管理办法。
现在看来,在央行第六任行长吕培俭主导的这场体制改革后,银行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信贷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综合平衡得到加强,银行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显现,为我国建立现代银行体制奠定了基础。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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