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果(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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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果(清朝)的个人简介

刘果( 1627 ― 1699 ),字毅卿,号木斋,诸城人。清初官员。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1664年(康熙三年)授 太原府 推官。修文庙,立 义学,却愧赠,严刑法,又主持引汾水灌太原、榆次诸县田。寻改任直隶河间县 知县。1669年(康熙八年), 康熙帝南巡途经河间,得其治绩,召见褒奖,康熙三年(1664)升为刑部主事。参与修《 大清律》。以母死辞职归籍,终其年不复起。卒后,入祀名宦祠。其书法现存于 诸城市博物馆。

历史人物

( 1627 ― 1699 ),字毅卿,号木斋,诸城人。清初官员。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1664年(康熙三年)授太原府推官。修文庙,立义学,却愧赠,严刑法,又主持引汾水灌太原、榆次诸县田。寻改任直隶河间县知县。1669年(康熙八年),康熙帝南巡途经河间,得其治绩,召见褒奖,康熙三年(1664)升为刑部主事。参与修《大清律》。以母死辞职归籍,终其年不复起。卒后,入祀名宦祠。其书法现存于诸城市博物馆。

麓山国际实验学校教师

本科 小学高级教师。2005年执教的《统计与可能性》在市小学教师教学能手比武中获特等奖,执教的《年、月、日》先 后获湖南省特等奖和全国一等奖。撰写的论文多次发表在《湖南教育》和《江苏教育》。2005年7月参与主编的《家长亲子行为方案》(五年级)已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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