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华(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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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华(人民大学教授)的个人简介

刘文华(1932年6月13日-2020年3月12日),出生于河南省林县临淇镇荷花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培黎职业学院院长、兼任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

2020年3月12日1时1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人物生平

刘文华,1932年6月13日出生于河南省林县临淇镇荷花村,家境贫寒,自幼聪慧好学,6岁入读私塾,11岁辗转新乡、郑州、偃师等地求学,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炮火中淬炼成长;1951年考入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四年学业全优;1955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攻读研究生,后留资料室工作;1958年至1978年在北京三通机械厂工作,先后担任计划员、调度员、生产科长等职务;1979年重返中国人民大学任教,将后半生年华全部奉献给中国经济法学事业。刘文华1993年成为新中国第一批经济法学博士生导师;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兼任人大法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政法系主任;曾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北京培黎大学校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9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方面介绍:刘文华教授是新中国经济法学科的开拓者。1981年与潘静成教授共同组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研室,1983年编写全国第一本《经济法原理讲义》,1989年主编国家教委审定的《经济法基础理论教学大纲》,主持编写适用于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电视大学、自学考试等各类经济法教材50余项,担任《中国经济法百科全书》总负责人;1983年接受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委托举办经济法干部专修班,1987年接受国家教委委托举办经济法基础理论研讨班,上世纪九十年代率先在深圳举办经济法在职研究生进修班,成为新中国系统培养经济法人才的功勋人物。刘文华教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学理论的奠基者。他坚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扎根中国大地做研究,不唯古、不唯外、不唯书、不唯上,先后参与计划法、基本建设程序法、国营工业企业法、经济合同法、经济稳定增长法等多部立法的调研、起草、审定工作,撰写出《中国经济法是改革开放思想路线的产物》、《中国共产党的先进理论和改革实践培育了我的经济法思想》、《经济法理论在求是、创新中行进》、《走协调结合之路》等立足中国改革实践的雄辩文章。他运用辩证唯物论和系统论,先后提出“结合论”、“纵横统一论”、“分合论”、“社会基本矛盾论”等学术观点,对现代经济法的产生条件与规律、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经济法的本质特征与功能、经济法的地位,以及法与经济、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国有企业功能、国家作用等理论做出精辟论证,形成了体系完整、逻辑严密、内容丰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学理论体系,自成流派、独树一帜。

主要著作

《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基础理论教材》及《大纲》、《新编经济法学》、《中国经济法教程》、《经济法》、《经济法概论》、《经济合同法》、组编《中国经济法百科全书》(任编委会主任、总负责人)。

代表性论文

《纵横统一说是经济法的理论基础》、《走协调结合之路》、《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基础问题》等。

详细信息

男,1932年6月生,河南省林州市人,汉族,中国共产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建国以来国家最早的两位经济法博士生导师之一),享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的政府专家津帖。

个人经历

1951--1955年,东北人民大学(现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5--1957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研究生班毕业;1958--1979,在工业企业工作,1979年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曾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北京培黎职业学院院长,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系主任(兼)。

兼职和社会活动

北京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查处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几个政府机关顾问,几个大学的客座(兼职)教授和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土地学会、水法学会、黄金学会等学术团体的干事、理事、常务理事;北京市技术监督学会、北京市卫生学会等地方学术团体的副会长。自改革开放以来,曾先后多次参加经济立法的调查、起草、修改、审定等工作,主要有:计划法、基本建设程序法、国营工业企业法、集体企业法、经济合同法、统计法、土地法、经济稳定增长法等。

主要著作

专著:《中国经济法基础理论》

主编:《经济法基础理论教程》(国家教委全国通用教材);《中国经济法教程》(第一版被指定为全国第一本自学考试用书,第二本评为北京市优秀教材一等奖);《经济法》(教育部优秀教材一等奖);《新编经济法学》;《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经济法概论》(全国财经专业自学考试用书);《经济法律通论》(教育部审定,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及经济学专业用书);《实用经济法教程》(大专用书)等.

主要论文

《纵横统一说主体经济法的理论基础》;《论经济法与民法协调发展》;《走协调结合之路》;《中国经济法论纲》;《经济法本源论》等.

社会兼职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董事长,院长

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

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其他还有:经济法概论,企业公司法,金融法,消费者法,产品质量法,环境法等.

开设课程

现主要为博士生开设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总论)。

人物逝世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著名法学家、教育家、中国经济法学开拓者和奠基人、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刘文华教授,因病于2020年3月12日1时1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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