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瑛(书画家)

时间:2024-01-03 11:34:47编辑:雅博君

刘瑛(书画家)的个人简介

刘瑛,男,笔名梅儒1921年12月出生,汉族,四川省金堂县赵镇人,退休教师,毕业于成都岷云艺专,现为成都市书法家协会、鲁南书画社、晚霞书画社、晚霞书画院、金堂县书画协会、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等会员。

艺术成就

入编《蓉城翰墨》、台湾《蓬莱天府书画交流展专辑》、《晚霞书画集锦》、《鲁南书画艺术》、《中华翰墨名家作品博览》(世纪珍藏版)、《金堂书画》、《中国书画作品收藏宝典》、《世纪优秀专家人才名典》、《中华翰墨艺术宝库》、《中国当代书画家珍品藏典》、《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世界华人书画艺术画卷》、《当代中华楹联书画大观》(丰碑奖)。获得中华全国总公会书画摄影大展二等奖,成都市教职工书画展二等(园丁)奖,成都市残联书画展优秀奖,金堂县老年书画展二等奖等奖项。

当代中华楹联书画大观

刘瑛作品《梅》入编《当代中华楹联书画大观》(700页)

纪念抗战胜利六十周年

刘瑛作品入编《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世界华人书画艺术画卷》

蓬莱天府书画交流展

刘瑛作品《兰草》入编《蓬莱天府书画交流展专集》(28页)

蓉城翰墨

刘瑛作品《梅花》入编《蓉城翰墨》(19页)

中华翰墨名家作品博览

刘瑛作品《梅花》入编《中华翰墨名家作品博览》(524页)

荣获奖项

一生获得奖项几十项,如:获得中华全国总公会书画摄影大展二等奖,成都市教职工书画展二等(园丁)奖,成都市残联书画展优秀奖,金堂县老年书画展二等奖等奖项。

个人作品

刘瑛的作品当中以梅花最为精品,堪称“梅儒画梅无人能及”

人物生平

1921年12月出生。

1949年考入教师学习班。

1950年1月分配到悦来小学当教师。

1950年10月调职金堂一小(现叫城关小学)。

1951年9月刘瑛和教师中的秦纪志、卢兆华等5人在教师学习班学习期间,被拘留到看守所关押。罪名是参加了“特务组织”(实为冤案),不久被判4年有期徒刑。在看守所期间,因有书法、绘画方面的专长,在执行股整理犯人档案和卡片。还画了不少惩治反革命的宣传画,干部对其的表现很满意,觉得改造两年零四个月就提前释放。

1953年年底被释放,由于当时的特殊年代,不能回到原单位第一小学(现在的实验小学),只好自谋职业,搞些书法绘画。

1959年组织“美术社”,当年县组办“农业展览会”刘瑛两次负责全部设计工作(1959年、1960年)。

1965年至1985年在赵镇二农服装厂做缝纫裁剪工作二十年,维持生活。

1966年“文化大革命”被游街七次,抄家七次,片纸无留。珍藏多年的两幅名画赵孟睿ㄔ栋丝ヂ硗肌贰锻豕缒罚ㄇ澹┍怀摺

1978年具有伟大历史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对历次运动中的冤案进行平反、昭雪。刘瑛看到了希望,立即向有关单位谢了申诉,详细说明真相。

1985年6月4日,金堂法院给刘瑛平了反,并发平反判决书,从此刘瑛得到了清白,蒙冤34年的漫长日子终于澄清了。64岁的王瑛没精力回单位教书了。县委教育局给刘瑛办了退休手续,并恢复了36年的工龄(1950年1月至1985年8月)。开始按95%发90元/月工资,根据36年工龄按100%发工资。可至今未见一分工资。

1987年市委检查组到金堂检查落实情况,在一小开会,由赵镇教办黄忠秀(支书)、余惠容(主任)宣读六号文件,李组长问落实补领工资没有,刘瑛和卢照华均回答没有领过什么钱。同时刘瑛提出抄家的两幅名画赵孟睿ㄔ栋丝ヂ硗肌贰锻豕缒罚ㄇ澹┑呐獬ノ侍狻;卮鹞薹ü兰郏獠黄穑缶筒涣肆酥恕

在艺专老师刘俊辉的教育鼓励下,刘瑛又开始艺术生涯,十余年来多次参加全国、省、市、县展出数十次,荣获各奖多达几十次,入编书籍十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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