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廷波

时间:2023-12-31 04:46:58编辑:雅博君

楼廷波的个人简介

楼廷波原名楼瑾修,男,中共党员。1919年12月生于义乌荷叶塘东大鲁村。高小毕业后考入县立高等职业学校,在校期间即参加革命活动,给地下党组织藏书、传递情报等。

经历

1936年离家奔赴山西老区参加革命,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七七事变爆发后,参加了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在部队曾担任过机要译电员、联络员、直属机关党总支书记、锄奸团科长、代理团政治主任(团政委)等职,获得“华北解放纪念章”一枚。

1942年转入地方后,在晋绥公安总局作过情报工作,在此期间曾写有《敌情动态分析》一文,被中央社会部采用。延安整风后,响应毛主席“自力更生、丰衣足食”的号召,带领部分同志赴山西黑渣山开荒种地。后派往孝义、晋源等县任公安局长、社会部长。

1949年随军南下到湖南,先后任长沙湘潭地区公安处长、社会部长。土改时,带领工作队进驻韶山搞土改试点,其经验被湖南省委批转各地。

1953年调北京任中央警卫局保卫处长兼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保卫处长,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曾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刑法草案。

1958年调黑龙江省,先后任合江地委常委、政法部长、合江专署副专员。“文革”中遭受迫害。重新工作后,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黑龙江省第六届人大代表、专职常委。

逝世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楼廷波同志,因病于2006年1月16日在哈尔滨逝世,享年87岁。1月18日上午,楼廷波同志遗体送别活动在东华苑举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检察院等敬送了花圈。

楼廷波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省领导栗战书、周同战、龙新南、姜伟等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了慰问和哀悼。

评价

楼廷波同志参加工作五十余年来,对党、对人民、对革命事业忠贞不渝,表现出一名共产党人应有的品格和胸襟。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作为行为准则,一生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保持了人民公仆的本色;他忠于国家法律,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廉洁奉公的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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