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群(1913―2002)的个人简介
刘群(1913.4―2002),曾用名刘宝禄,江西省吉安县人。 193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转为正式党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30年4月参加江西吉安固安区红军游击队。历任江西军区红3团战士、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排长...基本内容
刘群(1913.4―2002),曾用名刘宝禄,江西省吉安县人。
193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转为正式党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30年4月参加江西吉安固安区红军游击队。历任江西军区红3团战士、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排长、副连长、连长。参加过江西省永新县山头战斗,先后经历了五次反“围剿”战斗。红军主力长征后在湘赣边区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任湘赣边区第3大队大队长,湘赣省委教导队队长、短枪队队长。
抗日战争时期,转入新四军工作,任中共中央皖南东南局党校队长,新四军第6师第16旅第47团第2营营长、团副参谋长,江南保安司令部副参谋长。1944年8月任新四军苏南溧高独立第3团团长,苏中军区特务团团长,新四军独立旅第2团团长。参加过江西莲花县一带的游击战及反扫荡、反蚕食的三角斗争。
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中野战军第6纵队第18师第53团团长、第52团团长,华东野战军第6纵队第17师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后备兵团第1师副师长。参加了泰兴城、孟良崮、南麻、封南等战役战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24军第72师副师长,苏南军区镇江军分区副司令员。1952年9月参加了抗美援朝,中国人民志愿军第24军第72师副师长兼参谋长。回国后任华东军区警备第10旅副旅长,华东军区公安部队第17师副师长、师长,华东军区公安部队后勤部副部长,上海警备区后勤部副部长、部长,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1978年4月至1982年9月任上海警备区顾问。
1982年9月离职休养,正军职待遇。
1955年9月被授予上校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60年晋升为大校军衔。
1988年7月荣获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2002年1月20日在上海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