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生的个人简介
刘汉生,早期革命家,原电力部正部级离休干部。大革命时期参加革命工作,曾在中共直南特委、冀鲁豫地区组建抗日武装,进行武装斗争。是中共七大候补代表、八大、十二大、十六大代表,十二大当选中纪委委员。2015年9月2日,获得由习近平总书记颁发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
2017年12月18日,刘汉生同志在北京逝世,享年107岁。
人物简介
刘汉生,1910年生。河南省内黄县陆村乡千口村人。又名钦沛。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经历
土地革命时期
在当地组织农民运动,领导农民进行反地主恶霸的抗捐抗税武装斗争。1929年2月被捕入狱。1930年6月至9月任中共大名中心县委书记。8月任中共天津市胶(皮)码(头)行动委员会书记。12月被捕入狱。1931年6月后出狱。同年11月至1932年1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1931年12月起任中共河北省委秘书长。1932年因河北省委争论托派问题,涉嫌被停止党籍,派往唐山煤矿搞工人运动。1933年春任张家口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第二师中共秘密特派员。9月在北平被捕入狱,后转送到南京监狱。
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10月经八路军南京办事处保释出狱。11月任中共直南特委宣传部部长兼八路军第四支队政治部主任。1938年6月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青年纵队政治部副主任。10月经八路军总部任命为中共河南汤阴县县长兼大队政治委员。1939年任中共直南特委军事部部长兼第二支队政治委员。1940年4月在中共北方局党校学习。1941年任冀鲁豫边区区委委员兼公安总局局长。1944年6月赴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冀鲁豫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七大。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10月任中共中央派赴东北干部大队政治委员。1946年4月至5月任中共吉辽省委员会辽北分省委员会副书记、组织部部长。5月至7月任中共辽东省委员会辽宁省分委员会副书记、辽宁军区副司令员、辽宁省分委常务委员(至同年12月)。7月至12月任中共辽东省委辽宁省分委组织部部长。同年12月至1948年7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曾任土改工作团团长。1949年5月至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团政治部副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任铁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铁道兵政治部主任。1951年任世界工联亚澳联络局秘书长。1953年10月至1954年5月任中共唐山市委第一副书记。1954年4月至1962年5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委员。1954年5月至1956年3月任中共唐山市委第二书记。1955年2月至1958年4月任唐山市政协主席。1956年3月至5月任中共河北省唐山市委书记,5月任市委第一书记。10月任唐山市兵役局政治委员。1958年4月至1959年3月任中共唐山地委第一书记兼唐秦警备区政治委员、第二十四军第一政治委员。1958年6月至1959年4月任唐山军分区政治委员、党委书记。1959年8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国家地质工业部副部长。期间因反对大跃进大炼钢铁、农业放卫星等受到批斗,被撤销职务,下放到河北邯郸钢铁公司任副经理。1962年七千人大会后平反,仍任原职。“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下放劳动十余年。1978年平反复职。1979年4月至1982年3月任国家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纪委书记。1982年9月至1985年9月任第十二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七大候补代表。第八、第十二、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荣誉记录
2015年9月2日,获得由习近平总书记颁发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
人物去世
2017年12月18日,刘汉生同志在北京逝世,享年10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