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桢(清代)的个人简介
刘桢(1609年D1690年),字公千,号钟篙,新郑人,清代黎平知府。刘桢幼年丧父,由母亲毛氏抚养成人。早年就读县学,享有高名。为人敦厚耿直,重视孝梯,厌恶献媚,见义勇为。清兵人关,当时国家初步安定。刘桢入太学学习,后出任潮州...人物简介
刘桢(1609年D1690年),字公千,号钟篙,新郑人,清代黎平知府。
刘桢幼年丧父,由母亲毛氏抚养成人。早年就读县学,享有高名。为人敦厚耿直,重视孝梯,厌恶献媚,见义勇为。
清兵人关,当时国家初步安定。刘桢入太学学习,后出任潮州通判。当时,平西王吴三桂和靖南王耿精忠两个藩王危害百姓。刘桢不畏强暴,经常深夜出击,为民除害,境内才安定下来。民间女子被贼寇所掠夺,而后被官兵夺回,他把受害女子聚在一处,让百姓认领回家团圆。又为举人杨某辩明曲直,平反昭雪。揭阳土豪余仁,虽然招降,但常怀反志,聚众害民。刘桢奉命查处,严惩头目,其余不问。刘桢又升任江南镇江府同知,辅佐机务和地方治安工作。当时官吏,认为沙州近海,恐怕资助海盗,强迫百姓内迁,弄得百姓叫苦连天。刘桢见状,早做筹划,对晴甸州、团州等十一处各留存一半,数千家百姓得到保全,以通海盗论罪的百余家百姓得以免罪,全郡民众欢呼称谢。黔桂交界有苗仲仇杀一案,两省各持己见,久而不决。朝廷命刘桢处理此案,他开诚布公,依法详查,分析案情,酌情处理,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刘桢升任大理寺少卿,后为正卿。他正本清源,平反冤狱,禁止贪污受贿,并能洁身自好,公正廉洁。后升任刑部郎中,每判决疑难积案,奏对详明,符合朝廷意图,被选拔出任黎平知府。他到任后重视农耕,开发农业,振兴文教,兴办学校,教化百姓,改革陋俗。
著作
刘桢擅长文学,著有《遮掩纪略》、《燕间杂录》等,并著有个人年谱,自十三岁至八十二岁,每岁记载平生大事,其中有关李闯王农民起义军攻克新郑城的史料,价值很高。康熙二十年,新郑典史修南门外消水石桥后,刘桢作记,名为戴惠桥,立石凤台寺南。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在家中病逝,刘桢享年82岁。葬在县城东南祖莹。左副都御史李元振为他撰写了墓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