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隆(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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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隆(名将)的个人简介

刘隆(?-57),字元伯,汉族,南阳(治今河南南阳)人,东汉初年宗室名将。东汉明帝时图画功臣,列为云台二十八将之一,排列第十六。

人生履历

刘隆是安众侯宗室。王莽居摄时,隆父礼与安众侯崇起兵诛莽,事泄反被灭族,当时刘隆年未七岁,免于一死。

新莽末年,投奔刘t,拜为骑都尉。

刘t被害后,他投奔了刘秀,封亢父侯,拜诛虏将军,讨平李宪。

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守南郡太守。十三年,更封竟陵侯。十六年,以度田不实,免为庶人。十七年,随马援平叛交址二征,俘获征贰,封长平侯。不久,以骠骑将军代吴汉行大司马事。后封还印绶,以列侯奉朝请。三十年,定封慎侯,卒,谥靖侯。

传奇故事

刘隆作为汉刘宗室,在新莽末年天下大乱中,能够参加农民起义军,归附刘秀后,屡建战功,成为光武中兴功臣,这中间有许多传奇故事。

追至射犬归刘秀

刘隆出身于南阳安众侯宗室,西汉末年,王莽居摄中时,刘隆的父亲刘礼与安众侯刘崇曾起兵诛王莽,事泄,刘隆因年未满七岁,故得免于一死。等到少壮时,学于长安,更始拜他为骑都尉。请假归家,迎接妻子安置洛阳。闻知刘秀率兵在河内,他即追赶至射犬,归附刘秀,被刘秀拜为骑都尉。刘秀在河北独树一帜,与更始政权对立时,刘隆与冯异共拒更始将朱鲔、李轶等,李轶遂杀害了刘隆的妻子。建武二年(公元26年),封亢父侯(亢父,县名,属东平国,故城在兖州任城县南)。

讨平李宪屯武当

李宪(公元?-30年),颍州许昌(今属河南)人。王莽末年,参与镇压王州公起义军,后据郡自守,称号天子,拥众十余万。建武四年(公元28年)八月,刘隆拜诛虏将军,从马成进击李宪,九月,围李宪于舒(县名,治今在今安徽庐江县南)。至建武六年(公元30年)正月,攻下舒县,李宪逃走,被其军士帛意追杀。李宪平,刘隆受派遣率军屯田武当(今十堰市辖地)。

度田不实免官职

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刘隆守南郡太守,岁余,上交将军印绶。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增邑,更封竟陵侯。是时,天下垦田多不实,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六月开始,光武帝“诏下州郡检核垦田亩及户口年纪”,并“考实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后汉书?光武帝纪》)。这就是所谓“度田”。王莽末年以来,天下大乱,户籍散乱,国家对全国耕地的数量以及各个家庭占有土地的状况、户口年纪变化等等,均无法掌握。为整顿国家的赋税制度,保证财政收入和徭役的调发,光武帝采取了度田的措施。然而,这个措施却遭到地方豪族地主激烈反抗。普通民众也加入对度田的反抗,当然,他们不是反对度田本身,而是反对地方官吏对他们的欺凌。这种欺凌又来自于地方官吏对豪族地主的庇护。“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 (《后汉书?刘隆传》)。也就是说,“刺使太守多为诈巧,不务实核。苟以度田为名,聚人田中,并度庐屋落,聚人遮道啼呼。”(《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引《东观记》)。他们对朝廷权贵家乡的土地人口,却不敢过问。有一次,诸郡各遣使奏事,光武帝发现陈留地方官吏的文牍上写着:“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后汉书?刘隆传》)。光武帝不解其意,召来该官吏严加追问。该官吏不敢承认,说是在长寿街上听到后随便记下来的。光武帝不相信,正在大怒时,他的儿子刘扬(时为东海公),年十二,在幄后说:“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光武帝说:“即如此,何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刘扬解释说:“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光武帝令虎贲将对官吏再审问,果然如此!(《后汉书?刘隆传》)光武帝对此不能不感到深深的忧虑。能否对土地、户口如实地“检核”,实在是一个大问题。为了使“度田”这件事有一个较体面的收场,他下令严肃处置了一些度田不实的官吏。时任南郡太守的刘隆“坐征下狱,其畴辈十余人皆死”(《后汉书?刘隆传》)。光武帝以刘隆是功臣,特免为庶人。

从征交址封大国

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刘隆复封为扶乐乡侯,以中郎将副伏波将军马援进击交址、蛮夷征侧等,刘隆别率军于禁溪口破征侧(交址郡冷县有金溪穴,相传音讹,谓之“禁溪”,则征侧等所败处也。其地今在越南北境永富省白鹤县南。音麋,冷音零。),获其帅征贰(征侧之妹),斩首千余级,隆者二万余人。征交址,更封大国,为长平侯(唐李贤注:长平,县,属汝南郡。在今河南西华东北)。等到大司马吴汉薨,刘隆为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

定封慎侯谥靖侯

刘隆更封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后,奉法自守,视事八载,上交将军印绶,罢职,赐养牛,上樽酒十斛(《前书音义》曰:“稻米一斗得酒一斗为上樽,稷米一斗为中樽,粟米一斗为下樽也。),以列侯奉朝请。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定封慎侯(唐李贤注:慎,县名,属汝南郡在今安徽颍上西北江口集)。中元二年(公元57年),卒,谥曰靖侯。

两次灭族

王莽居摄时,刘隆父亲礼与安众侯崇起兵诛莽,事泄反被灭族,当时刘隆年未七岁,免于一死。新莽末年,投奔更始,拜为骑都尉。

更始元年,刘秀持节北上,刘隆毅然弃官追到射犬投奔,他的妻子儿女当时都安置在洛阳。两年后,刘隆随冯异攻打洛阳,共拒朱鲔、李轶,李轶却因此将他的妻儿尽数杀害。平心而论,刘隆对汉室江山所做出的贡献和牺牲是不容忽视与抹杀的,他是功臣的代表,建武十三年的增邑,被封为竟陵侯。因度田事件继欧阳歙之后,扯出来的第二位权贵人物乃是宗室刘隆。

功过评说

刘隆乃南阳安众侯宗室,归附刘秀亦在情理之中,他的功绩并不十分突出,据《后汉书?刘隆传》载,也主要是从平李宪,屯田武当,从马援征交址之功,吴汉死后,他以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似乎也不在于他的功劳和才干,而与他是汉宗室有关。他的明显过失就是他在任南郡太守时,度田不实,结果坐征下狱,免为庶人。历史上称道他的也只是在他行大司马事后,能够“奉法自守”。

古为今用

刘隆为今人提供的最大借鉴作用是应当“奉法自守”。他在任南郡太守时之所以被征下狱,仅以功臣、宗室才免于一死,特免为庶人,就是因为他不能“奉法”,不能按照光武帝的旨意“度田”,而是“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弄得“百姓嗟怨,遮道号呼”(《后汉书?刘隆传》)。实在是罪莫大焉。这应当永远为当官者戒!

史籍记载

原文

后汉书 卷二十二

刘隆字元伯,南阳安众侯宗室也。王莽居摄中,隆父礼与安众侯崇起兵诛莽,事泄,隆以年未七岁,故得免。及壮,学于长安,更始拜为骑都尉。谒归,迎妻、子置洛阳。闻世祖在河内,即追及于射犬,以为骑都尉,与冯异共拒朱鲔、李轶等,轶遂杀隆妻、子。建武二年,封亢父侯。 四年,拜诛虏将军,讨李宪。宪平,遣隆屯田武当。

十一年,守南郡太守,岁余,上将军印绶。十三年,增邑,更封竟陵侯。是时,天下垦田多不以实,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十五年,诏下州郡检核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时,诸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于长寿街上得之。帝怒。时,显宗为东海公,年十二,在幄后言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将诘问吏,吏乃实首服,如显宗对。于是遣谒者考实,具知奸状。明年,隆坐征下狱,其畴辈十余人皆死。帝以隆功臣,物免为庶人。

明年,复封为扶乐乡侯,以中郎将副伏波将军马援击交n蛮夷徵侧等,隆别于禁溪口破之,获其帅徵贰,斩首千余级,降者二万余人。还,更封大国,为长平侯。及大司马吴汉薨,隆为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

隆奉法自守,视事八岁,上将军印绶,罢,赐养牛,上樽酒十斛,以列侯奉朝请。三十年,定封慎侯。中元二年,卒,谥曰靖侯。子安嗣。

译文

刘隆字伯元,南阳安众侯的宗室。王莽居摄年间,刘隆父刘礼与安众侯刘崇起兵谋杀王莽,事泄露,刘隆以年不满七岁,得免于祸。等到年壮,就学于长安,更始拜他为骑都尉。请假归,迎妻子儿女安置在洛阳。听说世祖在河内,就追及世祖于射犬,被任为骑都尉,与冯异共拒朱鲔、李轶等,李轶就把刘隆的妻子儿女杀了。

建武二年(26),封亢父侯。建武四年(28),拜为诛虏将军,讨伐李宪。李宪被讨平后,派遣刘隆屯田武当。

建武十一年(35),代理南阳太守,一年多,呈上大将军印绶。

建武十三年(37),增加食邑,更封为竟陵侯。这时,天下垦田多不符合实际,户口年纪又互有增减。

建武十五年(39),诏令各州郡检核垦田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者以优良富饶田地给予豪强大族,而对羸弱百姓侵占剥削,百姓嗟叹埋怨,号啕呼叫的挤满了道途。当时各个郡各遣使者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一看,见写着“颍川、弘农可以问,河南、南阳不可以问”。帝诘问此书来历,吏不肯说真话,诈说是在长寿街上捡到的。帝发怒。当时显宗为东海公,年令只有十二岁,在幄幕后说“:吏受郡守命令,当然想以垦田作为方法哩。”帝说:“既然这样,为什么说河南、南阳不可以问呢?”显宗回答说:“河南是帝城,多亲近之臣,南阳是帝乡,多近亲,田宅超过规定,不可为标准。”帝令虎贲将诘问该吏,吏就如实说明,恰如显宗说的一样。于是派遣近侍考察核实,奏明奸状。

第二年(40),刘隆被征下狱,其同辈十多人都死。帝以刘隆是功臣,特将他贬为平民。

建武十七年(41),再封刘隆为扶乐乡侯,以中郎将副伏波将军马援击交趾蛮夷征侧等,刘隆另于禁奚谷口破其军,俘获其帅征贰,斩首千余级,降者两万余人。回京,更封大国,为长平侯。到大司马吴汉去世后,刘隆为骠骑将军,代理大司马事。刘隆奉法自守,视事八年,呈上大将军印绶,官罢,赐养牛,上樽酒十斛,以列侯奉朝请。

建武三十年(54),定封慎侯。

中元二年(57)卒,谥为靖侯。子刘安嗣位。

刘隆墓

刘大元帅墓,位于我县城西进二十余公里之水鸣圩南侧,墓葬主人为东汉时期(公元44年)汉军大元帅刘隆(刘法)。据清道光版《博白县志》及有关历史资料记载: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交趾(今越南北方)征侧、征贰众起事,犯我边境,危害国家安宁。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光武帝指派伏波将军马援及其属下副将刘隆率军征讨,兵分两路,伏波马援将军从水道进发,顺南流江而下;刘隆副将从陆地进发,不畏征途艰难险阻,长途奔袭,如期到达交趾,配合伏波马援将军,即与交趾犯敌进行浴血奋战,把交人驱赶出境,维护了国土的尊严。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刘隆元帅领兵凯旋北归,由合浦海域进入南流江,溯水而上。刘大元帅因投身沙场,竭力为国,积劳成疾,病殒于百戍滩(今博白与浦北交界之石冲处),其灵榇随军移至博白水鸣圩,当日半夜雷鸣电闪、狂风暴雨,次日,观其灵柩被群蚁覆土,形成一丘坟墓。刘隆为国效忠,功盖于世,被皇上封号为“北滩大元帅”。人民怀念他,修墓造祠祀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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