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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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倩容的个人简介

吕倩容(1086年―1107年),京兆府蓝田(今陕西蓝田)人,北宋政治家吕大防孙女。

人物生平

吕嫣,字倩容,乃北宋蓝田吕氏第四代传人吕景山与正妻李氏嫡生女,排行第四,元v元年(1086年)九月十日出生于丞相府。她为人明慧,异于常童,凡女工、儒释、音乐之事无不洞晓,孝友婉娩尽得家人之欢心,尤其受到祖父母的钟爱。集富贵宠爱于一身的吕倩容理应前程似锦,然好景不长。绍圣元年(1094年),祖父吕大防因官场失意而被贬南下,倩容随父亲景山一路相伴,辗转流放四年之久,直至大庾岭下,祖父病故。后扶祖父灵柩北归。祖父临终前赠冠帔与倩容,以示疼爱。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初,倩容已年满15岁,又蒙宋徽宗恩赐冠帔。只有到了行加笄礼这天,倩容才初次穿戴。或因家境遭变之故,倩容虽许配章郇之曾孙章寿孙,却一直待嫁闺中,直到22岁病情日重之际,才催促家人为自己完婚。女婿赶赴长安迎亲,刚至华阴,倩容已然去逝。倩容卒前一日,其父景山宽慰开导以死生浮幻之理,倩容合掌听受,其遗言内容亦是怕父母伤悲而复语自宽。大观元年(1107年),22岁的倩容卒于长安升平坊府第。大观二年,其父景山将其葬于蓝田太尉塬祖茔,悲痛之余亲手为之撰写墓志铭。2008年6月,在陕西蓝田北宋吕氏家族墓园发掘期间,考古工作者发现了吕倩容墓室,其中有墓志出土。

学术争议

蓝田吕氏家族墓葬,入选为2010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的张蕴研究员,领导了此次发掘,她试图揭开尘封的历史,让我们一睹吕嫣的真容。在2013年07期的《中华遗产》杂志中,张蕴发表了一篇题为《北宋名门的悲与喜――陕西蓝田吕氏家族墓园发掘记》的文章。绘声绘色地写道:

“这是个聪慧乖巧、知书达礼的女孩,吕大防时常把她带在身边,亲自教导。17岁那年,倩容被皇帝赐婚给张氏,可还没过门,新郎就在迎娶途中病故,于是她便无可选择地成了旁人眼里u2018命硬u2019u2018克夫u2019的u2018望门寡u2019,自此独居闺中。几年后,为照顾被贬官岭南的祖父,倩容与父亲吕景山一同南下。吕大防过世时,她又随父扶灵北归,一路艰辛坎坷,不畏困苦。不料,当他们回到蓝田,倩容却从此一病不起,22岁便撒手人寰。对于爱女至纯之孝心,吕景山在为其亲笔书写的墓志铭中赞许有加。无奈世事无常,倩容的香消玉殒,令亲人肝肠寸断。吕景山刻意将她埋葬在父亲吕大防墓穴之上,祖孙相伴,以慰芳魂。”

在由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历史博物馆、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编写,经中华书局出版的《异世同调――陕西省蓝田吕氏家族墓地出土文物》一书中;在一篇发表于2015年02期《大众考古》杂志的,题为《陕西蓝田北宋吕氏家族墓园考古――北宋金石学家的长眠之地》,这另一署名张蕴的文章里。都娓娓道出了吕嫣的生平事迹,与《中华遗产》中所述几近一致。

通过三处介绍,我们可以对吕倩容有个大致了解,但以上毕竟是二手材料,不如自己亲眼所见。重新释读记载吕嫣生平的唯一资料――《吕倩容墓志铭》,与张蕴转述两相比较,结果令人大跌眼镜。转述内容中文字错易、时间错位、妄加论断、张冠李戴等错误频出,简直一塌糊涂。诚然,我们是在张蕴的文章中知道吕嫣其人,但缺乏严谨的治学态度,进而将不审慎甚至歪曲的知识传播给大众,是一种令人诟病的、极不负责任的表现。而纠错改正、还古人真实面目,我辈责无旁贷。

文章说:“17岁那年,倩容被皇帝赐婚给张氏,可还没过门,新郎就在迎娶途中病故,于是她便无可选择地成了旁人眼里u2018命硬u2019u2018克夫u2019的u2018望门寡u2019,自此独居闺中。”而《墓志铭》载:“汲公治命,面予冠帔,建中靖国元年始拜恩赉,惟加笄之日,一^服之。许嫁章郇公之曾孙寿孙者,病既革,趣之成礼,傩写位醵咽乓印!

“17岁”,误。可能是以“建中靖国元年”为据所致。倩容生于北宋元v元年(1086年)九月,到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中隔元v九年(1086年-1094年)、绍圣五年(1094年-1098年)、元符三年(1098年-1100年)。许是误者不察,用九年、五年、三年相加,正合17岁。实际上,绍圣元年、元符元年都属岁中改元,故多加两年,倩容实15岁。“加笄”,当在女子15岁那年的三月初三上巳节举行。也就是说建中靖国元年初,未至吕嫣16岁生日,故为满15岁行加笄礼之时。

“皇帝赐婚给张氏”,误。易“章”作“张”,将新郎姓氏弄错。而此时的皇帝是宋徽宗,也非《大众考古》所说的“哲宗”。贬谪吕大防的即是哲宗,吕家又怎会得他恩赏。按《宋史?徽宗本纪》,元符三年(1100年)正月,哲宗驾崩,徽宗即位,五月为已去世的吕大防,恢复了官职。《宋史?吕大防传》亦载:“徽宗即位,复其官”。明年改元为建中靖国。

其言“赐婚”,应是以“恩赉”“许嫁”为据所致。此处皇帝恩赐的不是婚姻,而是“冠帔”。纵观上下文意,从“汲公治命”到“一^服之”, 中心词始终是“冠帔”。也就是说祖父临终所赠和加笄所服的皆为“冠帔”,而皇帝所赐自然也是,规格不同而已。建中靖国元年,离徽宗登极不久,距大防复官尤近,且正赶上吕嫣加笄。新皇为示隆恩浩荡,念及大防对朝政的贡献,遂复其职,但其人已逝。泽及子孙,在倩容行成人礼之际,送套礼服也顺理成章。吕家非是皇亲贵戚,若说是赐婚,则嫌太过,于情理不合。另,若赐婚又岂能迟迟不嫁娶。

皇帝赏赐冠帔,宋史屡见。王巩《闻见近录》载:“一日,儿女婚嫁,遣中使问其姓氏,悉赐冠帔。”同样是有赖长辈之德,而赏赐后辈于举行嘉礼之时。又苏辙《欧阳文忠公夫人薛氏墓志铭》云:“夫人幼随金城朝于禁中,面赐冠帔。”同为幼女受恩赏,或亦为加笄之用。通常,冠帔指的就是成年女子之服饰。而《宋史?范纯仁传》记:“丐以所得冠帔改服色酬医。诏赐医章服,令以冠帔与族侄。”可见,冠帔不独赏给女子,也适用于男子,此处应属广义。它同章服相似,因身份损益,服色有差。而范纯仁与吕大防渊源颇深,二人共事同时、经历相近,范家族侄尚且得赏,吕家嫡孙女岂甘示弱。赏赐冠帔,属于成例,更是制度。按《宋史?职官志三》,礼部即掌管有“赐旌节、章服、冠帔、门戟,旌表孝行之法”的职能。

冠帔在本处所指,就是吕嫣用于加笄的礼服。具体形制,按《朱子家礼》,或为“背子冠笄”,但属于平民配置。而吕家位于士大夫阶层,且皇帝所赐理应级别更高,或为“大袖霞帔”。又按周锡保《中国古代服饰史》,有一种“摄盛”制度,“即遇有典礼时,如婚嫁等,凡小康之家或略可办到的,虽不是命妇的平民男女也可假末等的命服穿用(按:以u2018命妇u2019对应u2018男女u2019,有语病)。”民间尚且如此,何况皇家所赐。又因年代久远,仪礼服制随世而更,不宜作定论。

“惟加笄之日,一^服之”则可解释为,只有到了行加笄礼这天,倩容才初次穿戴冠帔。而魏军《北宋吕倩容墓志考释》却说:“除加笄之日外,一直披戴”,我以为不确。祖父临终所赠,必不平常,当是礼服,加笄不用更待何时。假如其言,那也是加笄用皇赐,其后用祖父之赠。魏军文章中又称“以感念祖父母之爱惜”,他或许将“恩赉”理解为祖父母的钟爱。毕竟倩容“其为人明慧,异于常童,凡女工、儒释、音乐之事无不洞晓,孝友婉娩尽得家人之欢心,而汲公秦国尤钟爱焉。”如此,则颇能疏通文意。祖父临终馈赠的冠帔,到加笄才得以穿戴,正是始承恩泽。虽说合理,但有违礼制。

《墓志》行文至“恩赉”时,留有两个空格。按吕大防从弟吕大雅墓中出土的《宋承务郎致仕吕君墓志铭》的行文规范,在“明堂大礼”(祭天配享的典礼)一词前,空三格。又按吕大雅墓中出土的石磬铭文,行文遇先祖官阶尊号,空一格。由此可知,空两格必然与皇帝有关,所谓“恩赉”,指的必是皇恩。另,查阅史籍,所见“恩赉”字样,亦皆出自皇家。

“可还没过门,新郎就在迎娶途中病故,于是她便无可选择地成了旁人眼里u2018命硬u2019u2018克夫u2019的u2018望门寡u2019,自此独居闺中。”误,且错无所由。按《墓志铭》,新郎迎亲行至半路,而病情危重的新娘病逝。吕嫣后期经历凄惨,原已可怜,更以“命硬”“克夫”“望门寡”诬之,实属不该。

张蕴文章中还说:“几年后,为照顾被贬官岭南的祖父,倩容与父亲吕景山一同南下。”有趣者更如《大众考古》,说祖父怕孙女因婚姻不幸伤心,遂南下亦将其带在身边。并误。按,倩容22岁病逝,婚嫁即在当年。另据宋史,绍圣元年(1094年),其时倩容不满9岁。哲宗亲政,继续推行新法,吕大防由于参与“元v更化”(后也正因此事,成了《元v党籍碑》的“座上宾”),被罢相贬知颍昌府,改知永兴军。又贬随州等地。绍圣四年(1097年),吕大防被贬为舒州团练副使,循州安置。行至大庾岭下病逝。其时倩容不满12岁。又确与父亲一直陪伴在祖父身边,后扶灵柩北归,经历了颠沛的生活。《墓志铭》:“往复万里,艰难百为,嫣实与焉”即此。而南下与婚嫁时间先后亦自明。

2017年6月,张蕴做客《百家讲坛》,所讲倩容事迹,一改往日,准确而生动。同一单位魏军的《北宋吕倩容墓志考释》一文,亦颇为详实。此番知识转述的对与错,归根结底同出一源,因为原始材料掌握在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一家手中,只得听之任之。对于学术原始材料的公开程度,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避免出现学术壁垒,毕竟文化属于大众。(蚕蠹斋主人理董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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