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利平(川大教授)的个人简介
潘利平,女,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人物经历
1980年9月――1984年7月在四川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
1991年9月――1994年7 月在四川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年9月――2006年6月在四川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3年前往美国纽约大学、东北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考察法律诊所教育
2006年8 月参加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丹麦人权研究所、瑞典罗尔?瓦伦保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以及挪威人权研究中心,奥斯陆大学在广州举办的“刑事司法与人权保障高级研修班&rdquo
并于2007年3月前往瑞典罗尔?瓦伦保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以及挪威人权研究中心、中国香港亚洲法律资源研究中心进行访问。
1984年至今,在四川大学法学院担任法理学、宪法学和法律逻辑学的教学工作。
2001年开始担任刑事法律诊所指导老师。
2006年9月在四川大学开设本科生公选课宪政与人权。
2006年开始担任宪法与行政法法律硕士指导教师。
2011年开始担任民商法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方向硕士指导教师。
多次担任本科生学分制指导教师和本科生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主要贡献
在《社会科学研究》《人民检察》《中国刑事法》等有关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参加编写《宪法学》,《法理学》等教材, 主编《法律逻辑》教材。
兼任职务
四川省法律逻辑学会副会长与秘书长,多次参加中国法律逻辑年会、法律诊所委员会以及中国人权法教育年会及有关的学术研讨会。